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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林春有一个错觉,好似自从考试之后,时间就停滞了,他被夹在时间的缝隙之中,人迷迷糊湖的,不知道做过什么。他记得一个城市传闻,所谓城市传闻就是一些广为流传在社会之间、不辨真假的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有一个男人上内地寻欢,搭上一个美人,后来不知怎的晕过去,结果他人醒来时,躺在一缸泡满冰的冷水中,不感到痛,他奇怪自己为什么会身处在这种地方,正打算站走来,却发现自己的腰破了一个洞,一摸,发现自己的肾脏不见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不见了肾脏的人,只是他所失去的不是肾脏,而是别的东西。他好似从新年开始就失去意识,不,是失去了判断力,然后做了很多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的事。尤其是今年的天气很反常,也许是因为温室效应的关係,本来过了二月,天气就会转暖,然而到了三月,天气竟然比二月的时候还要冷。

但人们对于这一种反常已经习以为常,反而有时天气如常地更替,他们会说:「真奇怪呢,今年的天气怎么这么正常,到了九月、十月,秋天就真的来到,很久没有看过这么正常的气候了。」好似天气不闹一下反常,他们倒浑身不自在那般。但无论天气反常不反常,也没太多人在意,除非是你环保组织的人。

香港人倒比较在意股市升跌,不只是在中环(註一)做事的金融才俊,就连屋邨师奶(註二),也关注股市动向,林春想,如果大家将他们放在股市的注意力、倾注一半到气候问题上,那香港的空气就有救了。

可是,事实是,到了三月,林春仍天天戴上围巾、穿着大衣,回校上课,寒冷天气警告(註三)已经维持了十多天,打破了本港有史以来的记录。

林母前几天对林春说:「这几天天气冷,你还常跑到那个有钱同学的家,然后夜晚九点多才回来,晚上正是最冷的时候啊!看,你这几天已开始闹感冒了,一回来就『包云吞』(註四),声音又沙哑,一定是冷病了,你那个有钱同学住哪儿?」

「……独秀居……乞嗤!」说着,他又打喷嚏了,一管管鼻涕像无尽的蠕虫般滑动出来,真是讨厌,他又抽起一张面纸。

「你晚晚从独秀居经t市公园走回来,当然会冷病!这几天,你就别再去那同学的家了,等迟一点天气和暖才去吧!」

那天之后的翌日,林春跟陈秋交代说:「总之我妈叫我这阵子都别再上你家,等天气暖一点再说。」他们在学校新翼的楼梯聊天。新翼是学校前一两年扩建的新校舍,因为新翼那边没有常规的课室,只有电脑室、小礼堂、演讲室这一类特别室,所以平时会经过这里的学生很少。

陈秋听了,没说什么,坐在梯级,两手交叉在胸前,靠着侧旁的墙,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林春也坐在他旁边,觉得头有点晕,便将头枕在自己的膝盖上,昏昏沉沉的差点就要睡着。陈秋伸手抚上他的头顶,一下一下地以手指来回梳着林春那凌乱的短发,陈秋说:「这几天,你就不要上来,你看起来的确有点不妥。感冒了?」

「……也许。」林春吸一下鼻子。有一件事他没有跟他妈说,就是他感冒并非因为从独秀居走回家时、被冷风吹得病了,而是因为一个他说不出口的原因。

「是在那些时候冷病的吗?」

「也许。」林春没有抬头,他还挺喜欢陈秋像现在这样,轻柔地为他梳理着头发。陈秋有一双很漂亮的手,指甲总是修剪整齐,只露出一小条白边,不似一般男生的手般,又短又粗、指甲还陷着污垢。陈秋的手也是骨节分明,修长,恰如他给人的印象:清秀、整洁,以及总是比一般男生长得优秀。

「你冷吗?我不是指现在,而是……那些时候。」

「不。」林春的脸有点热,本来冷风从身后吹过来,今天天文台也悬掛了寒冷天气警告,可是陈秋一问起那些时候的事,一股热潮就禁不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

那些时候。那种事。这是林春和陈秋对于他们那不可告人的行为,所作出来的代号。是的,他们正在做一些所谓见不得光的行为,不,并不是说真是罪大恶极,只是如果教学校、或他们的亲人知道了他们的行为,他们就会极有可能受到社会的歧视。

这里是香港,是,那又如何?这里是香港的t市而已,新界,被某一些「高等阶层的人」看成是落后的新界。好多人对香港都有一种很奇怪的错觉,就是以为全香港都是国际大都会,因为这里是国际金融中心,有地利,位处于纽约和伦敦之间的时区,有了香港,股市就可以无间断廿四小时运作——这些是初中课本的内容。

但事实是,香港只有小部分地方有所谓的国际化现象。在港岛,外国人随处可见,走入任何一家餐厅都听到有人讲英文,或者是法文、日文、韩文……但这里只是t市而已。而且,有些人更有奇怪的想法,觉得香港的一切都会好像其金融或科技般,异常地发达并走在国际尖端。

错了。

香港只是一个同性恋不能够合法结婚的地方,香港只是一个变性人不能够和自己所喜欢的人结婚的地方。前一阵子,一综新闻闹得热烘烘,那是关于一个变性人。那一个变性人想跟自己喜欢的男人结婚,但在香港的法律下竟然不容许,于是他入稟法庭去争取自己的权利,然后事件不了了之,想必是败诉了。

香港就只是这样的一个地方而已。

同性恋——林春忽然想,他真是同性恋吗?然而,在他和陈秋在一起时,他从未想起过这一个字眼。是,他和陈秋是同性,他们享受着对方的肉体,但他们之间何曾有「恋」过?这只算是同性的亲密行为,不是吗?对于那些没有交女朋友的男生来说,一起做这种事、发洩多馀的精力,也是很合理的,不是吗?

如果硬要说是恋,那大概也只是贪恋着彼此的肉体而已。年假时,林春在陈秋的家住了一星期,就在最后那一晚,陈秋对他做了些无法挽回的事。林春理应感到愤怒、因为他被人侮辱了,可是,他却感到不可思议地舒服。自那次之后,每当他上陈秋的家,结果就会去做那种事。

这种行为没有一点痛苦,因为陈秋说,他们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他们抚摸着对方的身体,虽然大多时候都是陈秋压着他,在他身上大肆游走。林春往往合上眼,他就觉得自己去了另一个世界。

很舒服,为什么会这么舒服?他像回到最初的时候,身子浸泡在母亲肚里的羊水、随着母亲的活动的晃着、摇着,然而却感到不可思议的安全感。可是,他又分明知道自己正躺在陈秋身下,让陈秋——这一个他说不上是相熟的人,抚摸着自己的身体。

就是合上眼睛,也彷彿见到陈秋那时的样子,他感觉得陈秋的手是如何反覆细抚着他的身体,有时光只是滑过一次,有时来回搓揉着,有时用力捏下来,痛得来很痛快,或者咬下来、舔着、吻着,他总是用不同的方式去感受林春的身体。最后,林春在陈秋的手泄出来,那种没顶的快感好似自杀那一刻——虽然林春没真正去自杀,但他想像出来。

高潮那一刻,他往往紧闭双眼、堕入深渊,连带的身子也很像被什么东西扯下方,一味的向下坠,喘着气挣开眼睛,人又重生了,白光打入他给泪花蒙蔽了的双眼,他看到陈秋那迷糊的、意乱情迷的脸。相拥时,很暖、很热,世界上好像只有两个人,但这样就令林春感到很满足了。

世界上有这么多人,又如何?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接触与亲热,那大家不过是恰巧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生物而已,没有任何关係。可是,林春被陈秋拥着的那刻,他总会觉得:这就是活着,因为他有心跳、有体温、有行动的能力,并且不只他一个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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