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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

 

还好只是小伤。

林誉之精神尚好,只是唇色有些苍白,看林格急匆匆赶来,笑着说自己没事。

转脸又叹气,轻声斥责助理,怎么能把这事告诉林格?小事,看把她吓得,小脸煞白。

被教育的助理委委屈屈低头,一声不吭。

林格连忙说:“你干嘛指责她呀?这不挺正常的吗?你是我哥哥,我是你妹妹,是你在这个城市唯一的亲人了,你受伤,肯定要通知家属的呀。”

林誉之垂下眼:“只可惜耽误了你和你朋友的生日聚会。”

“不耽误,”林格摇头,“我再在这里陪你一阵,再过半小时,我打车过去,也不晚。”

林誉之有些意外。

像是未料及她会这么说。

“明天早上我一定会早些回来,”林格说,“哥,你现在痛不痛?麻药的劲儿还没过吧?想喝水吗?我去给你倒些水——”

她站起来要走,被林誉之拽住手。

“不用,这些有护工做,”林誉之说,“你坐下来,陪我坐坐就好。”

林格老老实实地坐下。

她不是不想陪林誉之,只是那边王霆已经很期待地讲等她很久了,而林誉之这边,他说了只是小伤,而且的确不算特别严重,她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他在医院,有护工,有优秀的医生,还有更专业的助理。

林格尝试找出借口来说服自己,她现在还停留在“林誉之差点死掉”这个震惊中,以至于她需要暂且远离林誉之,才能稍稍地平息心情。

一如“可爱侵略性”,当人看到过于可爱的动物时,脑海中会发出一些伤害它的信号和欲望,用来中和可爱事物对大脑的冲击,避免因过度可爱而宕机。

现在的林格就是。

她需要暂时离开林誉之,来将自己从那种意外的、未知心情中脱离。

大脑还有些缺氧的征兆,她总觉得撞到安全气囊的人不是司机,而是她。

半小时后。

林誉之微笑着看林格离开,告诉她,没关系,不用担心自己。放心去玩,这只是小事。

林格走后,林誉之平和地向助理说抱歉,自己刚才受到药物和疼痛的影响,不该说那种话。

助理连连表示理解。

“这件事你做得很好,”林誉之说,“也谢谢你及时通知了我的家人,虽然这次只是有惊无险,但倘若真的有什么危险,那你就是帮了我一个大忙。”

助理说都是应该做的。

林誉之温和地告诉她,这个月会给她增加一笔奖金,以嘉奖她的优秀行为。

他自己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了一阵。属于麻药的效力渐渐褪去,毕竟是局部麻醉,那块儿短暂睡眠的神经在渐渐复苏,叫嚣着痛,伤口愈合需要时间,被手术线缝合在一起的组织也爆发着尖锐的疼。

还好。

不是很疼。

林誉之被夹在车后座之间时,自己捏住碎裂长玻璃片,避开大动脉和致命伤,冷静插入自己大腿时,比这个还要痛一些。

意外发生的突然,车祸并不在预期中。

可惜还是没有留住她。

又过了一小时,林誉之的手机响起,另一个司机到了。

司机开来他车库里的另一辆新车,那辆车后座在前几天刚刚完成改造,后座可以顺利地放下一把轮椅。

林誉之让助理帮他把衣服拿过来,轮椅也推上来。

助理差点吓傻:“林医生,您这是要?”

“出去透透气,在这里太闷了,”林誉之微笑,“不碍事,小缝合伤而已。”

真的不碍事。

一点儿也不妨碍——

不妨碍林誉之将王霆这个男狐狸精绑起来,掰开他的嘴巴,往喉咙里灌刚烧开的滚烫热油。

乱来 疯(三)

林格在前往农家乐的出租车上睡了一觉。

梦里又是林誉之崴脚的那天, 家里面其实一直有轮椅,是龙娇一次年会上抽到的奖品,可林誉之不用, 他就是有股说不出道不明的傲气, 这段傲气促使他能走就绝不会让人推着。尽管有省时省力的便携工具, 也执拗地自己走——宁可拄单拐杖,一瘸一拐。

寄人篱下的是林誉之,林格自己不敏感,她只是觉得林誉之这个“哥哥”很敏感,浑身都是刺,平时顺滑地服帖在身上,说不定何时就蹭蹭蹭地竖起,变成尖锐的、枣刺般的东西, 一碰就一手血。

老师列出中小学生必读书单, 林誉之陪她去买, 用的也是他的零花钱。父母给了钱,他坚持不用,一定要自己付。

结账的时候, 林誉之站在收银台处,白色t恤黑色运动裤, 手白的像北方第一场大雪,青筋若隐若现,片刻, 他侧脸,看了眼旁边的林格, 伸手将她肩膀上快滑下去的双肩包包带扶正。抬手时, 林格嗅到他身上自然的淡淡香, 是淡淡的、干净的蔷薇叶子。

好奇怪,他身上一直有很淡、很柔和的植物味道,干净,清冽,像林誉之所出生的那个寒冷城市,却又有着不同的绿叶气息。林格用了好长时间寻找类似的气息,最终发觉他像学校里种植的那一片蔷薇,在不开花的时刻,凑近了嗅那些新生长的嫩芽枝叶,就是他的味道。

拥有好闻气味的林誉之,没有冷香丸和暖香丸,也没有什么金呀玉呀麒麟呀麝香珠串。林格捧着哥哥付钱买来的一本《红楼梦》,从头囫囵地翻到尾,本想去探寻林黛玉寄人篱下的心境,悄悄探一探兄长的内心,可惜她在文学上的确没什么天分,并不能共情,也只记得一句“风刀霜剑严相逼”。

可林誉之没有。

林格觉得林誉之和谁都相处得很好,尤其是被重新接纳到这个家庭之后,他安分,守礼,就连龙娇提起他也是“我们家誉之”,满脸的骄傲。林格成绩不好不坏,算不上顶尖,不是老师偏爱的对象;林誉之成绩优秀,龙娇替他开过一次家长会,回来时满面的荣光。

林格回忆起刚认识林誉之的那一年,他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脊背挺拔,高傲的,偶尔会垂眼看她。

毒舌,一句话就能气得她四仰八叉。

相依为命的那几年,他终于低下头,为了妹妹和家庭,心甘情愿地牺牲着自己的健康、时间。吃喝玩乐一概不理,业余消遣抛在脑后。

夜里给林格买烧烤串,林格吃了两串,谎称吃饱了,再吃不下,要哥哥帮忙解决——因她知道,若非她吃剩下,林誉之绝不会吃这些肉串。

他像那些作家描写的母亲,儿女吃肉她喝汤;像语文考试阅读理解上的父亲,永远只“爱”吃鱼头,将鱼身上的肉让给女儿。

林格在那个时刻想要得到他。

她不确定那种因素是否能被称为爱,她只知自己想要同对方长久厮守。

好奇特,林格在林誉之高傲的时候和他争吵,却又在他落在身边时发疯地想要他。

遗憾对方始终将她当作妹妹。

林格有时都会在想,林誉之也未必是真的爱她。有的,大约也只是牺牲自己身体对妹妹的顺从,正如习惯性地牺牲自己的时间来为妹妹赚零花钱。

包括崴脚后的那一次,在林格慢蹭蹭磨月复肌时,林誉之半倚靠着枕头看她。那个枕头是林格心血来潮做的,针脚歪歪扭扭,横七竖八地刺了朵像蒲公英的蔷薇花,右下角是粗糙的刺绣,几条直线绷紧,歪歪斜斜地刺出一个“林”,林格本想在后面再刺一个格,可惜没了空位,看着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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