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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我能走哪儿去?”林格说,“我去找医生——你的腿不要啦?不疼吗?”

“格格,”林誉之问,“你在担心我吗?”

他说话时声音很轻,很细微,轻得像春天里燕子的呢喃。

林格说:“闭嘴,不要说话,你自己腿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林誉之说,“格格,我只知道我爱你。”

“你再不爱我,我就要疯了。”

真相 源

林誉之对医院有着不同的感情。

祖辈积累的财产和医院息息相关。

他的姥爷算得上是当地的一个传奇, 一开始穷到冬天只有一个棉袄一条棉裤,还是他姐姐穿剩下的,个子高, 袖腿和裤腿短了, 就裁几块儿棉布, 填上棉花絮子,缝好,接上;等接的这一段儿短了,再裁,再填,再接。几年过去,袖子和裤子都是五彩缤纷的一圈又一圈。这省布料又省钱的衣服,也有个致命的缺点, 一旦他长胖, 就再也穿不了。幸好姥爷家里穷, 穷到饭菜油水少,从根源上杜绝了长胖这一浪费钱的巨大隐患。他在村里,往上数十几代都是贫农, 进不了厂子,只能老老实实在土里刨食吃。

到了姥爷这一代, 才稍稍有了些变化,他脑袋机灵,从小跟赤脚医生身后干, 后来村里有了去规范化培养医生的机会,无儿无女的赤脚医生把机会给了他。姥爷自此入了行, 肯吃苦, 学成后常常一个人背着药箱, 翻山越岭地去诊疗——后来去城里开诊所,攒够了钱就往市里去,和大医院合作,后来又去开药店,依仗着之前结交的人脉,开始做药品批发和采购的生意,硬生生地闯出一片天。

他唯一的舅舅路毅重,则是把私人医院业务主要拓展的那个。

姥爷常说年轻时做了些亏心事,导致他人到晚年,子孙凋敝。路毅重天生弱精症,好不容易有了个孩子,结果年纪小小就傻了(后来又检测到并非亲生);路启藻身患绝症,早早病逝。他唯一的孙子,也就是林誉之,看着是健全的,却也不那么“健全”。

姥爷家的旧院子里种了个老槐树,四十多年来,林誉之出生后没多久,姥爷就带着写有他名字的纸条和胎发,在树下烧掉,说是认树做义父,能保佑孩子一生顺遂。姥爷过世的那一年,老槐树也被雷劈死了。

又剩下林誉之孤零零的一个。

他起初并不觉自己孤单,他还有妹妹,一个虽然同他多有争执、吵架,却再亲密不过的妹妹。大约是天也可怜他孤苦伶丁,才会大发慈悲到让林格来做他的妹妹。

她也差点离开了。

林誉之说不出看到林格昏厥时的心情,她先前的昏厥没有如此严重,过度激烈的结合后,她的暂时性昏迷也不过一两分钟,且没有其他异常反应。但今天不是,她明显的呼吸过度,蜷缩,发抖——

林誉之连衣服都未整理,惨白一张脸,他的腿有伤,不能开车,打了医院的急救电话,将她送到医院。

在救护车来临前,他已经意识到妹妹多半是呼吸碱中毒,他拿了塑料袋套在林格头上,半揽着她。林誉之自己那条伤腿还在流血,缝合线撕裂,他感觉不到痛,只伸手去摸妹妹的脖子。

有史以来学到的所有医学知识,都清楚地告诉林誉之,她不会死,她没有问题;

常年累月积累的情感,严重影响着他的理性思考能力,督促着林誉之颤抖着、一遍遍去试她脖颈上的脉搏。

什么自尊自爱,什么名声廉耻……

都不重要了。

护士劝说林誉之去处理他腿上的伤口,他说再等等,不着急;他看着呼吸面罩下的妹妹,看她缓慢睁开眼。

她不在乎自己身体如何,她早就已经有了轻生的念头。在林誉之所不知道的时刻,她去看过心理医生,她的手腕上有轻生后留下的疤痕。

林誉之不能用钱去购买一个心理医生最基本的基础道德,他从那个温和的、为妹妹做诊疗的心理医生处得不到任何信息。病人的隐私至上,心理医生把这点贯彻得很好。

他不能想象,在某个他不曾参与的时刻,林格曾选择轻生。

现在刚苏醒的她,第一反应仍旧是他那条伤腿。

然后林誉表白了。

直接的,毫不拖泥带水的表白。

“我爱你。”

格格,我一直都爱你,在你还是我妹妹的时刻,我就爱你;

你是妹妹的时候,我爱你;你是恋人的时候,我也爱你。

分手后,做不成兄妹,也当不了恋人——

我还在爱你。

“你再不爱我,我就要疯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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