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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六

 

柯煜的小腹处有一个被猫挠出来的疤。

他五六岁在大院儿的假山池子里捞景观鱼,被野猫挠了,当场血流不止,嗷嗷大哭,这种破事被院子里的几个毛孩儿取笑,一直笑到他会揍人会搞事的少年期。

从此,他厌恶一切长毛带爪子活蹦乱跳的生物,也在腹部留下了一条经久不消的“战勋”。

随着年岁渐长,这个疤的痕迹淡到他遗忘忽视,就好像那里是一块健康生长的洁净皮肤,永永远远都不会发疼做痒。

14岁开始性幻想之后,他想象一个女孩的腿弯摩擦过腰腹,当他用手指模拟那种摁压触感时,突然就记起,哦,哥们这块儿原来还有个疤?

但这个意识转瞬即逝,只是在性欲来临时,一个走神的干扰而已。

人在勃起自慰时,注意力只会集中在阴茎撸动的粗暴快感中,脑子里塞满白糊糊又红艳艳的各种画面,动作情态立体生效,但那个人的模样却模糊不已。

那时他看《阳光灿烂的日子》,主角因一张空房间里的旧照片而魂牵梦绕,旁白讲——“我终日游荡在这栋屋的周围,像只热铁皮屋顶上的猫,焦躁不安的守候着画中人的出现。”

柯煜因此产生某种灵魂共振,而他想象那副画面时,却是雨水浇溅泥土带起来的土腥气,院子里的藤本月季有种糜烂腐味,那个人从潮湿雨季中走来,伞面将她遮得严严实实,却带起他每一寸的生理反应。

他分明不是在等待,而是自我幻想被围困。

然后影片暂停,柯煜在厨房里看到了背身站着的林喜朝。

甜腻红糖水,湿热浓雾气,电筒里灰尘颗粒被打得像宇宙星子一般闪闪发亮,“画中人”转过脸,脆弱又惊惧。

柯煜兜上帽子。

伤口突然就开始发疼作痒。

周围的男孩从很小就观测女孩,观测她们系在脖颈的细细绑带,随着骨椎的延展、弯缩,自带缠绵丰涌的情欲想象力。

再大点儿,就是校服下隐隐若现的胸衣形状,通过几排扣去判断胸围大小,大拇指轻轻一划就知道背脊和腰线的走势。

他们聊起这些事仿佛经验老道,都是来自片儿,来自色情杂志,来自半夜隐忍叫床的母亲,然后脸上要带着参透一切的超然表情,个个化身为欲望猎手,一边吹嘘自己多懂女孩,又一边展示那根丑陋阳具多么有硬实力。

于是在这个对着生物书都能打飞机的年纪,柯煜正被他爸以言行反复鞭策——

柯煜,你得选一个有意义的东西当作你的人生志趣。

你得在年龄增长的某一个自然段,让自己不会拥有颓靡,淫逸,无病呻吟又自以为是的愤懑青春期。

我们保证了你物质上的富足,你可以尽情去追求精神余裕和充盈审美,而不是去追求要睡到什么样的姑娘。

如果这也算是性教育的话,柯煜都快以为他爸爱他。

他为此起了一身的鸡皮,为此有点儿恶心,但爸很快对他笑,烟圈一个个吐在他脸上,看他就像看冰箱里的临期垃圾,脸上陡然转换情绪,那些讥诮和不屑都来得轻飘飘又施施然。

只是因为,一直站他们跟前的戚瑾,就那么转了个身而已。

好可笑。

柯煜见证过他爸糟糕透顶的管制欲与占有欲,见证过他对妈无休止的揣测,怀疑,诘问,表演性人格,两面三刀,却是一个占尽上风又色厉内荏的可怜虫。

他理应对这一套感到厌恶的,但无形之中,父母的每一次相处都是在为他授课。

喜欢就是一种侵占。

爱就是要掏肠割肚地自毁自证。

那么性呢。

同龄人已经在规纪教条下探索情欲,在“严禁早恋”的条框中渴求牵手拥抱亲吻。

柯煜却被他妈远远地带离京市,在画画、钢琴、数学里压抑住所有青春启蒙的性活力。

他拒绝体力上的蛮楞运动,专注在需要长期缄默、凝神、甚至故步自封的逼仄环境里。

他意识到自己脑子很灵,拥有天赋,于是可以在房间里姿势不换地呆整天,然后一遍遍,反反复,直到手中的画稿成作、琴键成曲,直到拥有苛刻命题的死板答案。

可是严苛生活并不会产生等价值的美感,那些日常罅隙井然有序,柯煜却如同手攥一把打火石,不断地朝自己干柴皲裂的日子里刮擦出火星。

于是在某个短暂潮湿的夏日午后。

哗嚓。

在他长久注视某人的观察期。

哗嚓。

在痊愈洁净的伤痕终于又数度作痒时。

哗嚓——

白雾熏烧,红焰噼啪,欲望爆裂无声之时,他已经推举起火把。

整个屋内霎时一片明亮。

走针精准跳动至00:02,呼哗哗来电了。

柯煜在灯下注视林喜朝,小腹的刺痛感依旧,他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在陪她迎来崭新年岁之际,在生日这天,一切的行为都有了恰如其分的正当释义。

他意识到自己十分自恋,他高看他的感情,强行拔高至连自己都不理解的地步。

他不承认这是喜欢,毕竟这种情感太特别,它比单纯的好奇要浓烈一点,比懵稚的暗恋要虚伪一点,他更像是一个自动聚焦的摄像头,是日记本,是集影册,是自我性意识的投射。

但无论如何,这份感受十分宏大,绝对超过平庸的心动。

柯煜仔细审视林喜朝,她眼睛里有错愕,有茫然,有感动,但除此之外,好像并没有太多余的情绪。

她比任何人都能合理化柯煜的举动,告诉她是阿姨吩咐的,她就一定会信,告诉她停电是意外,她也绝不深究,她的人生也有一套严苛的纪律和信条,和谐地支撑起她的全部生活,从来不会失掉偏颇。

也正因如此。

柯煜垂下眼,将打火机收起来,再也没说什么,从餐桌上起身走开。

他能感觉到身后目光的驻留,然后在回房上楼的拐角处,看见林喜朝双手合十,闭上眼睛,轻轻吹灭蜡烛。

也正因如此。

所有的动机都将显得隐晦又幽深。

-

第二天,他就敢当着戚瑾的面撩起衣服,大咧咧抹药。

戚瑾没斥他天马行空,只问他为什么是火把。

当时林喜朝就站他俩身边,柯煜抬头望过去,她脸上出现十分不理解的情绪,表情惊奇,特逗,也很快就撇开了。

柯煜撩下衣服,说只是无聊尝试着玩玩,还反问妈为什么给自己取“煜”。

煜字代表光耀和照耀,他腰腹的火把,又何尝不是对名字的注脚。

两个人的关系,似乎也自生日那天正式破冰。

林喜朝会在阿姨的要求下,主动给他送东西上楼。

柯煜听着音乐写试题,笔头轻咬,团着稿纸往门背的球框远抛,刚好就丢在她脚边。

她会趔趄一下,依旧不太敢直视,但已经会主动跟他搭话,

“鲜切的水果,妈妈让我送上来。”

柯煜啪嗒摁着笔,让她放自己桌上,她指尖不小心碰到外沿那一块,树莓和桑葚汁浸染指腹,柯煜撑着下颌,毫不在意地第一个拾起来吃掉。

窗外树影在烈日下晃晃悠悠,汁水崩裂在唇间,他放空思绪,不作它想,听着身后传来的走动声,关门声,下楼声,感受到内心的某种烧灼。

他又想起那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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