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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不要轻易靠近野生动物的幼崽,除非有以一挑十也不落下风的把握。

亚历山大在后面咬住了森芒的裤脚,森芒挠挠它的下巴,带着狗子们回到树多的地方。

在空旷平地狼猎杀动物要比在阻碍繁多的森林中简单的多,退回森林是个不错的选择。

森芒退到了安全的位置,翻上了一棵高树,和狼群遥遥相望,互不打扰,狼群没有闻到他们的气味,他们现在很安全。

要是没看见角落里发现麦克白混在狼群中的话,森芒的心情会更好。

麦克白甩着尾巴慢慢接近了其中一只母狼。

那只母狼看上去很眼熟,它身上绑着绷带,原本白色的医用绷带已经变得灰扑扑的了,从她灵活蹦跳行走的模样看来伤势已经好大半了。

绑在身上的绷带成为了累赘,麦克白围在它的身边,咬开它身上的蝴蝶结,母狼咬着这团乱布慢慢把它们从身上解开。

是那只嗜甜的狼!

森芒记得它把吻部贴到自己手心的感觉,也记得它那双像琥珀一般晶莹剔透的眼睛。

森芒靠在树的主干上,想着这次因为事情太多,忘了浑水摸鱼把家里的荔枝蜜捎上,让这只英勇愿意为美食献出生命的狼尝尝蜂蜜的味道。

狼群里的狼不多,也不算少,但是狼和狼有点难分辨。

除了那只母狼之外,他只记住了头狼。

那只威风凛凛的头狼站在群狼之前,灰色的皮毛如同月光下波光粼粼的葡子江江水,周身的气势平静沉默而强有力。

不需要记住它的模样,只需要找到狼群的中心,那就是它。

和狗待久了,森芒没有畏惧过狗,现在也没有畏惧过狼,在森芒看来狼群里的狼和自家养的大型犬差不多,都是狗狗,当然有的可能是超大狗狗。

书上说,和任何动物相处时都要保持勇气和冷静,它们虽然不会人类的语言,但它们能感受到人类的情绪。

狼眯着眼睛把头搭在石头或是同伴毛茸茸的后背上,只有头狼站在高处的瞭望岗上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除了头狼,狼群中没有狼留意到有个男孩在注视着它们。

森芒远远地看着那只头狼,它真的长得很漂亮,在夏日的阳光下显得光灿灿的毛发,如果忽视它警惕的双眼和时不时发出的低吼,这个遥远的会面会显得更和谐友好。

麦克白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即便暗恋对象根本没表现出接受它的意思也斗志高昂,乐呵呵地摇着尾巴跳着步子,向暗恋对象释放自己的魅力。

还时不时蹭蹭暗恋对象的尾巴。

头狼注意到这只狗子又来了,作势低吼着俯冲向入侵者,麦克白反应得很快,小小撕咬了几下夹着尾巴倒躺在地上,迅速投降。

等头狼离远些之后,又故态复萌,骄骄傲傲地和暗恋对象贴贴。

森芒回想了一下那部《成为头狼的正确姿势》纪录片的示范好像并不是这样的,他板着脸,又一次见证了自家狗子被拒现场。

头狼在敷衍驱逐了麦克白好几次后,终于懒得理这只小笨狗了。

麦克白发现了这点,学着一旁其他狼那样慢慢靠近头狼,舔舔了对方的嘴角,然后被痛殴了一顿,夹着尾巴跑了。

头狼心里清楚,打斗是十分耗费体力的,可能打到最后两败俱伤后获得的收益都不值得打这一架,它们的谋略并不比人类差。

一声狼嗥在峡谷中响起,与此还有一头公鹿受惊发出的呦叫声。

头狼随后也仰头,用自己的长声嗥鸣回应着同伴,它的声音不断地在峡谷中回响。

一头公鹿冲了丛林里冲了出来被迫撞入了狼窝中,后面的狼把它驱逐出了丛林之中。

今天是狼群的狩猎日,这头鹿是它们这两天的美餐。

要是它拼命冲入森林之中可能还有一线生机,但是返回森林的路已经被堵死了,它前面是狼,后面也是狼,它已经被包围了。

狼的进攻不是凌乱毫无秩序的,它们有着自己的分工,每只狼都有自己的任务。

一只狼负责保护幼崽安全,一只狼负责把猎物赶到族群设下的陷阱之中,还有几只不断地追咬,逼迫猎物按照它们设想的路径行动,直到头狼发出最后致命的一击。

公鹿惊慌失措地来回在狼群之中躲避着攻击,有一只经验不足的狼想要从后方发动攻击,被公鹿拼命反击,前蹄高高抬起踩到了狼的背上。

一声摄人心魂的呼嗥声再次响起,是头狼的呼唤。

狩猎之中,蹄类动物会懂得如何反击,它们强健的后腿肌和坚硬的蹄子配合如果能一击踹中狼的肋骨,能瞬间使对方骨折,这种伤很难医治,长时间的伤痛会让它们身体虚弱,最后狼甚至无法用牙齿咬开猎物。

狼不甘心,另外一只狼擦过了它的肩部,“嗷”地一声催促它,它不敢鲁莽了,蔫蔫地回到了狼群之中。

蔚蓝耀眼的天色见证着这场狩猎,这片大地上每天都在上演生生死死,飒飒的风声没有掩住即将胜利的嗥叫声。

森芒看着头狼紧紧地贴着猎物奔跑着,强健发达的后腿向下一蹲,瞬间在空中高高跃起,露出了自己尖锐的獠牙猛然间扭头咬住猎物的咽喉,将猎物一击毙命。

成年狼的咬合力是狗咬合力的两倍,可以达到150千牛,合计每平方厘米15吨的力。

血流从它的獠牙上滴了下来,红色染红它的嘴角,头狼伸出舌头舔去一半血液。

它抖了抖身上的毛,褪去了刚才富有攻击性的那一面,步态优雅地走向自己的族群,幼崽们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两圈,头狼温柔地舔吻着幼崽的脸和耳朵。

这只头狼拥有率先享用战利品的权力,但它选择了先让其他成员填饱肚子,自己懒洋洋地趴在石头上休息。

午后的风吹过它的短毛上,它半眯着眼,任由幼崽在自己身上踩踏和打滚,一点也不介意它们用乳牙咬自己的耳朵。

它太有魅力了,森芒根本没法把自己的目光从头狼身上挪开。

如果说亚历山大像是在黑暗之中给自己拥抱,为自己指明方向的北极星骑士,那这只头狼就像是隐藏在夜晚之中的身披漆黑战甲,踏着血污保护群星的无名剑客。

它们的灵魂如同钻石一般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让我想想这个大块头应该放在哪里。”胡谷添把这块间谍大石头放在背包里了, 拿着望远镜和狄远恒一起讨论着周围可以放置的位置。

首先,摆放的位置杂草和灌木丛不要太高,最好就是没有, 同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 这样拍出来的效果才会好。

其次,不要放在葡子江旁边, 万一拍摄对象兴致大发,一脚让它滚进奔腾的江水里, 胡谷添保不准真的可能下去捞。

再次,也不能把它放到高坡上, 理由同上,滚下来可能更惨,直接死无全尸。

最后, 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摆放的地方一定是要近距离和长时间接触狼群的地方,不然就是放了个寂寞。

这地点真难挑, 愁得胡谷添一不小心拔下了几根头发。

而且可能今日并不是放置大石头摄影师的好时机,他们还没确定狼崽的居所, 按道理来说, 在狼崽还未成年的时候,狼群会尽量避免长距离挪窝。

这就意味着, 如果把摄影机放在狼窝附近, 拍摄到好场景的机率将会大大提升。

如何安全地、不留痕迹地把摄影机放置好,这是个问题。

狄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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