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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抽他!”精瘦那人撺掇,转身走到李暮近跟前,垫脚搭住他肩膀,冲付知之那边瞥一眼:“你兄弟不会做人,你俩不会一德行吧?我看你穿得挺洋气的,家里有钱吧?这么的吧,鸿儒楼摆一桌呗?”

他们明目张胆地敲诈外地人,付知之显然已经认识到问题,早不给他们好脸了,但他们一行四五个,硬碰硬不占上风,就想着一边稳住,一边联系兄弟几个。

沾上地头蛇就用地头蛇的方式跟他们交流。

李暮近一直没说话,站得不太板正,有点悠闲、慵懒,一手抄兜,一手拿手机,看束睿的消息。

束睿说他晚上过来,可以准点出现在局上。

他回个好,手机放兜里,把搭在他肩膀的手拿掉,提步走向他的车。

精瘦哥们和胖哥几个都不干了,什么态度?

寸头动作利落,打头阵追上去,发现李暮近打开一辆大号越野车门,一个急刹冷不丁地停住。他不认识这什么车,但看起来不是一般有钱的样,本能地心一哆嗦,扭头看一眼兄弟几个。

胖哥几个也没想到,他们来时还讨论这车来着,居然就是这个人的?

他们还没反应过来,李暮近已经把猎枪模型拎出来了,跟真枪有两点不同,一是无法开枪,二是全钢枪身。

付知之一拍额头,心说,完了。这几个哥们命真不行,惹谁不好呢?

孙礼不解。

李暮近没有废话,从最近的开始,枪屁股搥他脸上,衔接也快,随即将枪抡起半圆,照着脑袋一击,顿时血溅到他纯白运动装。

孙礼惊了,不敢动。

胖哥几个酒醒了,对视一眼,嘴上喊着“操”,朝李暮近冲将过去。

李暮近手里有家伙,反应又快,来一个撂一个,南门路偏僻,但也很快汇聚了七八人。

付知之拦下想报警的人,声情并茂外地描绘一个被地头蛇社会分子敲诈勒索外加抢劫的故事。

兴许他们其中有过相同经历,竟站在李暮近一头,选择跟他拧成一股绳。

李暮近不是暴力,他更接近于残暴。暴力也许会收手,残暴不太会。

血溅树干,惨叫一片,过路人会停下,但都不敢向前。

就像前几天一个社会新闻,女子遭丈夫当街刀捅,旁边大汉吓得比同样路过的小孩跑得都快。

这很正常。

这是人性。

李暮近打得累了,走到趴在地上哭喊喘息的胖哥跟前,蹲下,手撑着戳在地上的猎枪,声音平静、祥和:“你说,你看什么杂志?”

胖哥不敢说话了,抽搐着,往后退,啊啊呜呜像被割了舌头。

李暮近觉得他不礼貌,眉头紧皱,踩住他的脚踝,“流血的不是你的脑袋吗?怎么说不出话了?你这样我可要检查你的舌头了。”

胖哥眼泪流花脸:“花花……花花……公……公子……”

“哭什么?”李暮近抬手一巴掌。

胖哥立马止住眼泪。

李暮近满意地点头:“这就对了,家里长辈没教过男人有泪不轻弹吗?”

付知之在一边看笑了,梦回李暮近的每一个经典现场。

李暮近不想玩儿了,用他们的衣服擦了擦他的枪,放回车里,让付知之叫救护车,扭头对傻眼的孙礼说:“走吧。”

半晌,孙礼磕磕巴巴地问:“走,走去哪里?”

“不是吃烧鹅?”

孙礼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哦,是,烧鹅。”

付知之追上来:“我也去!还没吃过!”

李暮近在付知之打开副驾驶车门要坐进来时,一脚给他踹出去了,没有附带解释,就是踹下车,不带他,很明确。

付知之屈又不好意思叫,确实今儿这事儿办得不聪明。

丁珂上午下课,没跟章苗苗回寝室,拎着一个黑色破旧布口袋,一个人出了校门。

学校北门不远有中行的自助营业厅,她骑车去取了钱,出来看到于泰站在她那辆共享单车旁,似乎在等她,停住,给他说话机会。

于泰告诉她不久前体育大学南门发生的那幕:“你没看见他多狠,打完人就无事发生地吃烧鹅去了。现在那些血,扫大街的都得处理俩小时。你懂不懂啊,他有暴力倾向,杀过人!”

丁珂点头,表示听到了他的话:“嗯。”

于泰急了:“你不要被他蒙蔽了,你只是跟他以前的女人一个名,当他意识到你不是她时,你就完了!你以为你能活吗?”

“嗯。”丁珂听进去了。

于泰却觉得她敷衍,急得口不择言:“我以为你跟别人不同,没想到你也会因为外表和有钱就连原则都顾不上了。”

丁珂从不自证:“那你知道了。”

于泰抬头,她表情平淡,又觉得自己话重了,不由往前迈出两步,“对不起,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是那意思。”

“是也没关系。”丁珂很平静。

于泰端起来的肩膀彻底垮下去。

当然没关系,她不在意他,又怎么会有关系?

花缘烧鹅。

经历南门一事,孙礼忽而不太健谈了,笑容也假了些。

李暮近不在意,平淡甚至有点优雅地吃烧鹅,带血的白衣服回头率一直在创新高,他也毫不理睬这些目光。

孙礼前不久还觉得他情绪不稳,随时发火又暴力非常,但这一秒他又安静温和地像其他家长口中的好孩子。

李暮近满意他的推荐,“确实还可以。”

孙礼愣了一下,温声细语地说:“喜欢就好……”

李暮近吃饱,买单,孙礼在一边抢都没抢到。可能因为他的气场吧。他一句“我来”,孙礼就一声不吭了。

不过孙礼记着要给于泰买吃的,自己掏钱打包了一只。

两人出来,丁珂刚好骑车到达。

孙礼自然认识丁珂,大学城知名才女,还漂亮有气质。

李暮近站在台阶,看着明媚的人。

几天不见,脸还是无可挑剔,腰好像细了,可能是胸大了一圈?怎么做到的?

他眼睛没有瞄准器,是记得她的尺寸,稍有变化也能第一时间发现。

丁珂把单车停在一边,转身时正好跟李暮近四目相对。

他穿白色好浓郁的少年感,如果白衣服上没血迹的话。

鸭舌帽下他望向她的眼神哀伤、麻木,身上又沾了血,何其无辜呢,看起来就像一只受伤的银白色长毛猫,凭脸和矫揉造作的眼神就能把人类迷得为他付出一切。

事实上,他确实在不久前进行过一场厮杀,却是单方面的。

变态是他的底色,他只是装得很无辜。

她轻轻呼吸,走到他身前。

孙礼一看,这是认识,退到一旁。

李暮近站的台阶比丁珂高一级,丁珂比往常更仰头看向他,晌午太阳炽烈如火,照得她眼如钻石样闪亮。

丁珂没话跟他说,破口袋摔到他身上,扭头回去骑车。

李暮近拉住她手腕。

她回头,看看他的手,再仰头看看他。

李暮近无动于衷。

丁珂明示:“手拿开。”

李暮近握着她手腕的手慢慢向下,直至变成攥住她手。

丁珂烦了,往后抽,就是抽不回来手,犯贱的男人也一丝不动,越来越烦,他还教学起来了:“这样抽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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