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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节

 

是一家铁厂的职工,他利用在厂内工作,熟悉环境的优势,伙同他人先后多次偷盗厂里的王八铁(铸造用生铁)。案发时来厂里送货的货车司机开着货车偷拉王八铁出厂,被厂保卫科发现,随后报警。

根据货车司机交代,他与许春根是朋友关系,案发当天许春根和另外一位姓李的同事一起合谋盗窃厂内的王八铁,他负责运输,事成后三人分赃。车上的王八铁是许春根和他同事帮忙装的。

经过调查,公安部门认定,许春根等三人一共盗窃厂内王八铁六次,被盗窃的王八铁价值为三万一千三百元。最后一次盗窃的王八铁价值人民币三千八百元。

此后,郭文直再次去看守所会见许春根,在会见中,许春根辩称自己未参与案发当晚的盗窃,案发当晚他一直在朋友时大礼家喝酒。

会见结束后,郭文直将许春明约到茶馆,告诉他许春根不承认起诉书指控的最后一次盗窃,该次盗窃成立与否关系到对许春根的量刑(盗窃罪数额标准:“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较大”较大的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因为省内没有特殊规定,所以数额巨大的为三万元,而许春根的盗窃数额正好卡在线上),如果时大礼能出面作证则最后一次盗窃不能成立,盗窃数额在三万元以下,法院只能认定许春根盗窃数额较大,判处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否则许春根很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

郭文直让许春明去找时大礼,看看后者是否愿意作证。

许春明一听弟弟的刑期能减少这么多,当天便将时大礼叫到了自己家中。随后许春明又怕自己不专业,时大礼出具的证人证言不规范,又将郭文直请到了家里。

郭文直向时大礼介绍了从诉讼材料上得知的许春根盗窃、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在逃,以及会见许春根的情况。同时,他告诉时大礼,如能时大礼给许春根作证,可以减轻许春根的罪责,让许春根少蹲好几年大牢。时大礼碍于情面同意了郭文直和许春明的要求。

随后,郭文直以只要时大礼回答“是”或“不是”的形式,对李进行诱导式询问,并制成一份案发之时许春根与时大礼在一起喝酒,许春根无盗窃作案时间的调查材料。

郭文直故意将调查人写成郭文直和律师助理两人,调查地点写的是时大礼家,并嘱咐时大礼如有人问起调查情况,就说是郭文直和律师助理两人在时家调查的。

此后,许春根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许春根当庭推翻了原先的供述,辩称自己当晚与时大礼在一起喝酒,未作案。

为核查案件事实,审判长宣布休庭。

此后,许春根盗窃案的公诉人、法院主审法官与郭文直一起找时大礼调查取证,时大礼的所说与之前的证言一致。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两日后,郭文直再次来到看守所会见许春根,郭文直将时大礼的证词内容告诉了他。

三月份中旬,许春根盗窃案继续开庭审理。许春根在得知时大礼的证言内容后,继续坚持之前开庭时所作的翻供,其翻供陈述与时大礼的证言大差不差。

但是一审时的合议庭三位法官经过评议后,并未采纳时大礼的证言,对许春根进行了当庭宣判。

此后,许春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许春根的同伙在外省被抓,其供述了与许春根共同盗窃厂内王八铁的过程。公安机关找到时大礼核实情况,时大礼扛不住压力,最后将作证的情况说了一遍,将全部责任都推给了许春明和郭文直身上。

随后公安机关传唤许春明和郭文直,许春明见事情败露,只说当时是自己请律师过去找时大礼询问的案情,其他的一概不认,并没有落井下石,将锅甩给郭文直。

随后案子被移送去了检察院,检察院指控郭文直犯妨害作证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文直担任许春根的辩护人期间,为使许春根的盗窃数额从巨大降为较大,减轻许春根的罪责,采用诱导设问的方式,引诱证人时大礼作伪证,其行为妨害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最后法院依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郭文直有期徒刑一年。

一审宣判后,郭文直不服,以无罪为由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方轶静静的听着郭文直的叙述,要说郭文直是冤枉的,他的做法确实有些瑕疵,但要说郭律师构成犯罪,方轶又觉得检方的证据不是那么完美。

“方律师,我知道您的专业水平比我高,您帮我想想办法,我当时真没想妨害刑事诉讼。只是觉得有机会为被告人减轻刑罚,为被告人争取最大利益,所以就……,我是冤枉的。”郭文直看着方轶,双眼有些潮湿。

他看到方轶的第一眼就明白了,自己师父杜主任已经尽力了,本团队内的律师肯定不看好自己的案子,否则杜主任也不会请外援。

“嗯,我再研究下案情,你放心,咱们都是一个律所的,我一定尽全力。”方轶点了点头。

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办公室内,方轶喝着茶水,表情却并不轻松。在他的对面杜主任和万主任,听完他对郭文直案的分析后,不动声色的看着他。

“方律师,这个案子你有多大把握?”杜主任想了想,问道。

“这个案子,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对郭文直都很不利,但也不是无懈可击,虽然一审中对案件证据的质证已经完成,该说的都说了,没有新证据。

但是只有证人时大礼的证言,其他证据都比较弱,在这种情况下,郭文直的罪名不一定能定的下来。

而且我们还可以从别的角度进行辩护,所以这个案子还是有机会的。”方轶放下茶杯说道。

“嗯,之前我也看过案卷,证据上确实对郭文直不利,您准备从哪个角度入手?”杜主任一脸关切的问道。

“我准备从主观上找辩护的点。虽然我们从证据上找不到太有利的点,但是检察院从主观故意上也不好证明郭文直有妨害作证的故意。我准备从这个角度进行辩护。”方轶一脸严肃的说道。

“这个能行吗?”杜主任对方轶的话有些怀疑,之前她找团队里做刑事的律师商讨过这个案子,大家一致认为这个案子辩护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心里都没底儿,因为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很强。

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就像打蛇打七寸一样,致命的位置被对方拿住了,翻身的几率不能说没有,但太渺茫了。除非出现奇迹!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不同,被告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义务在检方,而不在辩护律师。我说这话没错吧!”方轶看向杜主任。

“嗯,这个道理我们都知道。”杜主任和万主任点头道。

“现在的问题是检察院提交的证据比较完整,当然并不是那么完美,而且认定妨害作证罪还有一个要件,被告人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

截止目前为止,郭文直一直没有承认自己存在妨害作证的故意,一直强调的都是听许春根说案发当晚他在与时大礼喝酒,所以他去调查取证。

虽然调查过程中在程序上和询问内容上存在一些瑕疵,但是这些瑕疵不一定就能把他妨害作证的罪名夯实,也不一定能证明他存在犯罪的故意。本案存在其他可能性。

我的辩护目的就是把这个合理的可能性无限的放大。当然这里面存在一定的风险,也有运气的成分。”方轶说完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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