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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节

 

综合以上情况,法院极有可能认定他明知交易资金的来源。”

“那……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沈明珍沉思片刻,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

“从现在的情况看,我认为您弟弟虽然可能构成洗钱罪,但是他属于从犯,在整个洗钱的过程中起辅助作用,我们可以为他做罪轻辩护。”方轶回道。

“会被判多少年?”沈明珍追问道。

“这个不好说,我们可以建议法院判处他六个月有期徒刑。但是最终要以法院的判决为准。”方轶说道。

“嗯,我弟弟的案子如果委托给您,需要多少律师费?”沈明珍犹豫片刻后,问道。

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将律师费定为六万元。沈明珍再次签署委托手续,交纳律师费后,离开了律所。

方轶回到办公室后,云乔跟了进来。

“师父,您说沈明元被指控犯洗钱罪,那欧阳维纶呢?为什么欧阳维纶不是这个案子的被告人?”云乔歪着头,抱着案卷看向方轶。

“这个说起来有点复杂,你坐。”说话间,方轶坐在了沙发上,喝了一口茶水后,看向云乔。

云乔坐在方轶对面的沙发上,瞪着大眼睛,等待着方轶的解释。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那些既从事上游走私等犯罪又参与从事下游洗钱行为的自然人或者公司,一般按照吸收犯处理,仅追究其上游犯罪(重罪)刑事责任,不再行追究洗钱罪(轻罪)的刑事责任。

但是国际公约及很多国外的刑事立法与咱们是不一样,有可能人家认为这种犯罪很严重,需要重判,总之那不是咱们考虑的问题。”方轶说完看向云乔。

后者眨着眼安静的听着。

明天得弄几个大腰子补补!

“其实咱们这样规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首先,从《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来看,洗钱罪的主观方面为明知,客观方面实施了提供资金帐户等协助行为。

由此可知,只有上游犯罪分子以外的其他人才存在对财产是否属于上游犯罪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存在明知与否的问题。同时,也只有上游犯罪分子以外的其他人才谈得上提供、协助等问题。

其次,洗钱行为属于上游犯罪的自然延伸,洗钱罪与其上游犯罪存在着依附从属及阶段性关系。

没有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就不会有需要清洗的黑钱,洗钱行为也就无从谈起。

反过来说,也正由于洗钱行为的存在,才使上游犯罪分子安全顺利地循环使用黑钱的目的得以实现,洗钱犯罪与其上游犯罪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

欧阳维纶犯的是走私罪,他的洗钱罪行已经被走私犯罪所吸收了,本案没有必要再单独追究欧阳维纶洗钱罪的刑事责任。”方轶解释道。

“哦,如果这样的话,按照吸收犯处理似乎也有一定道理。”云乔点着头说道。

“好了,这个案子你盯着点,有开庭的消息后,及时告诉我。”方轶微笑道。

“好嘞!”云乔说完,如小鹿一般离开了办公室。

就在此时,手机的提示音响了起来,方轶拿起看了一眼,笑了。云梅要回来了。

傍晚,火车站。

云梅处理完京城的事后,一个人提着行李箱走下火车,不过此时的她并不感觉疲惫,反而有些小兴奋,因为她知道站外有人在等她。

走出出站口后,她看到了那个人,此时的他正站在不远处傻傻的笑着,眼中全是温柔。

“傻样!来接站也不知道带束花。”方轶来到近前接过云梅手中的行李箱后,云梅少女一般的责怪道。

“鲜花有什么好的,不当吃不当穿的,走回家,我给你准备了羊肉片、铜锅,还有红酒,给你接风,好好享受下二人世界。”方轶傻笑道。

“羊肉火锅,搭配红酒……你真想的出来。这么热的天吃涮羊肉,不怕上火啊!”云梅跟着他向停车场走去,边走边说。

“怕啥,开着空调,吃涮羊肉,别有一番滋味。再说了,上火怕什么,晚上不是能泻火嘛。不怕!”方轶低声嬉笑道。

“晚上给你弄个大冰坨子,去去火。”云梅剜了方轶一眼,但心里却美滋滋的。

二人驱车来到方家,点燃桌上的铜火锅,降低空调温度,一边喝着红酒,一边吃起了涮羊肉。

“我先去洗个澡,你收拾下。”云梅吃过饭后,感觉浑身乏累,说完向卫生间走去。

“你去吧,我来收拾。”方轶双眼含笑的说完,动作麻利的将桌子收拾干净后,进了卧室。

差不多一个小时后,云梅穿着睡衣,边用手里的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边走进卧室,发现方轶正撅着屁股在柜子和抽屉里翻腾着。

“找什么呢?”云梅放下毛巾问道。

“tt,之前我记得放在柜子的角落里了,找不到了。”方轶边找边说。

“不用找了,这几天安全。没事。”云梅笑盈盈的来到方轶身旁说道。

她没有说出心中的秘密,因为她觉得还不到摊牌的时候,两个人快乐就行了。

“真的,那……那我去趟卫生间,马上来。”方轶听完,急匆匆的冲向了卫生间。

一个半小时后,方轶一个人慵懒的躺在大床上,胸口一起一伏的,感觉浑身疲惫的不行,头上的汗水不断滴落在枕头上,浑身黏黏的。

方轶眼神直愣愣的看着天花板:看来明天得弄几个大腰子补补!

卫生间内再次响起了哗哗的淋浴声。

这一夜注定将激情四射。

……

次日上午十点,方轶腰酸腿疼的走进办公室没多久,杜庸敲门走了进来。

“方律师,有个案子想向您……,您这是怎么了?闪到腰了?”杜庸走过来,见方轶一手扶着腰,一手扶着桌子,费力的坐下,心中有些不解,问道。

“没……没事,昨天搬东西闪了下。”方轶有些尴尬,总不能说昨天运动过量了吧:“有事?”

“嗯,有个案子想跟您探讨下。要不……改天?”杜庸见方轶如此说道。

“不用,把案卷给我,你介绍下情况吧。”方轶说道。

杜庸将案卷递给方轶后,开始介绍案情。

这个案子是杜庸自己的案子,是他的朋友介绍过来的。

被告人名叫牛慎仪,他在下面县里的机加工厂当司机,每天的工作就是拉原材料和运送机加工厂的产品给指定的客户。

一个月前因一千多元加班费的事,牛慎仪与老板吵了一架,当时他觉得老板太黑,就想着以后找机会黑老板下,敲打下老板,然后不干了,走人。

此后没几天,厂里接了一单急活,安排他去钢厂拉材料。牛慎仪见这一车材料价值人民币十二万元,便动起了歪脑筋,在半路上将车内的材料以七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另外一家加工厂。

随后他弃车,携带七万元逃匿。老板左等右等不见他回来,便给他打电话,结果电话关机了,后来开车出去寻找,在路边找到了被遗弃的卡车。老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报了警,一周后,警方在火车站将牛慎仪抓捕归案。

牛慎仪对于偷卖材料的事供认不讳。

“方律师,被害单位机加工厂是个体工商户,不是公司,所以这案子到底是定侵占罪,还是定职务侵占罪,我有点吃不太准。”杜庸说完,看向方轶。

“你们怎么想?”方轶看着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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