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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于是喜宴的地点就这么愉快地定下来了,中午正好一块儿去吃个饭,顺便试菜,定下来明天的菜单。

因为沈绍林工作的关系,不能在这边逗留太长的时间,明天办完喜宴之后,就得赶回去了。

司机小许不愧是个机灵小伙,知道他们要出去吃饭,早早就让人多开了一辆车过来,于是,大院的邻居们就看见,又一辆吉普车开到了林家的门口。

大院里的孩子们平时很少能近距离看到这样的车,都好奇得紧,先是小心地围上来看,看着看着,有胆子大的就忍不住上手摸。

等两家人出来准备坐车去吃饭的时候,车前盖、车门上都挂满了小孩,就连车轮子底下都有两个。

看得人哭笑不得。

那两个司机倒是见惯不怪了,挥挥手把小孩子们都赶跑了,打开车门请他们上车。

林家爸妈跟林大哥三口子上了一辆车,沈焰和林辰歆跟沈家爸妈坐一辆。

林书国虽然也是单位的一个小领导,但顾月云还是第一次坐这种车,心里面十分新奇,但都努力地克制住了,不能给闺女丢脸。

倒是小斌斌是真的很开心,这里摸摸,那里看看,还说以后他长大了也要当司机,开车车。

一切都很顺利,吃完饭之后,沈绍林夫妇就先回招待所去了,林辰歆和沈焰小夫妻俩去买明天结婚穿的衣服,安排了一辆车送林家几个人回家。

吉普车“嘟嘟嘟”地把人送到家门口,顾月云一下车就被邻居们围住了:“你们家这个女婿可了不得啊,这得是大领导吧?”

顾月云:“大家都在这儿正好,明天中午十二点半,迎宾馆,我们家歆歆摆喜酒,大家都来啊,我就不特地给你们发请帖了,记得过来啊!”

“不是说你这女婿是在海岛当兵的嘛,怎么这么大的排面啊?”

顾月云这才说:“大不大排面我也不知道,我女婿他们家是京市的,这次啊,也是匆忙过来两天,明天办完喜宴就回去了。”

“那倒是奇怪了,他们家娶媳妇,怎么不去京市办喜宴,反而要来这边办呢?”

“都要办的,先在我们这边办了,孩子们假期不够,等过年回家探亲再在他们家那边办。”

“这是要办两次啊,倒是新鲜,没听说过,也就你们家疼闺女才这么办。”

“就这么一个闺女,我们自个不疼,谁疼啊!”

大家还有许多问题想要问的,顾月云说还要去通知亲戚们明天来喝喜酒,实在是没有时间陪她们聊了,众人这才散去。

田秀英听说他们居然真的要办喜酒,气得回到家里又是发了好一通脾气。

林辰歆其实真的不想买太多衣服,倒也不是舍不得钱,主要是这个时代的衣服款式,她是真的有点不太看得上,好好的衬衣,非要做个泡泡袖,冬天的衣服又都爱加个垫肩,把肩膀那儿垫得又宽又厚。

十一月的天气,陵川那边还能穿单衣,云崇这边已经挺冷了,到了百货商店的服装柜台,沈焰一眼就相中了一件粉紫色,胸口还带着几朵红色大花的毛呢大衣,兴奋地喊营业员拿出来看。

“这件好看,你试试。”

林辰歆只觉得自己眼睛都快瞎了,十分怀疑他喜欢自己绝对不是因为自己长得好看,他妈妈那审美多好的,穿的衣服那叫一个好看,沈晴也挺会打扮的,他怎么一点儿都没学到呢?

她决定不惯着他:“我不要,不好看。”

沈焰不解:“怎么不好看了?这多好看啊!”又指着里面一件黄色的毛衣,“配上这件毛衣,多喜庆啊!”

对,喜庆,跟番茄炒鸡蛋一样。

林辰歆没理她,转而让营业员那那件浅灰色的大衣。

这儿的营业员眼光可毒着呢,一个人买不买得起什么衣服,她们扫一眼就知道,眼前这两位一看就是不差钱的。

当下笑眯眯地说:“这位姑娘可真有眼光,这可是我们刚进的羊绒大衣,整个柜台,最贵的就是这一件了,总共就进了三件,一个尺码一件,卖掉了可就没了。”她可不会说出来,这大衣就是因为太贵了,颜色款式又不出挑,进太多了也卖不掉,所以才不进货的。

沈焰原本想说这件灰扑扑的有什么好看的,可一听这个价格,而且又是限量的,顿时就觉得也还不错了:“那就拿一件。”

林辰歆瞪了他一眼:“还没试过呢!”

衣服一上身,原本感觉灰扑扑的一件衣服好像立刻就活过来了,大小竟然十分合适,就像是专门为她量身定做的,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质地十分考究,有一种低调奢华的美感。

营业员也觉得奇怪了,这衣服以前也不是没有别人试过,怎么别人就穿不出这种感觉呢!

原来不仅仅是衣服能把人衬得好看,一件好衣服也是需要合适的人来衬托,才能显露出它的价值的。

沈焰也是眼前一亮,果然不愧是他媳妇,人长得好,穿什么都好看:“行,就这件了,多少钱?”

营业员说出这个价格还有点不好意思,生怕把人吓走了,穿得这么好看,不卖给他们她都觉得对不起这件衣服!

“这件大衣是百分之百全羊绒的,轻薄保暖,咱们这儿最冷的冬天,也只要穿一件薄毛衣,再加一件这个大衣就够暖和了,而且不起球,穿久了也不容易变形,这个颜色还耐脏……”

营业员还在一个劲儿介绍这件大衣的好处,沈焰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这些都不重要,我媳妇喜欢就行,开单子吧,多少钱啊?”

“呃,这个大衣我们的定价是两百八十元的。”

那真的是十分贵了,林辰歆迅速地以她现在的工资换算了一下,她转正以后,工资是三十六块钱,两百多块钱的大衣,大概相当于现代两三万的衣服了。

她还是觉得有点超出预算了:“那要不就算……”

话没说完就被沈焰打断:“没事,咱买得起,不过我觉得这件衣服好看是好看,就是有点不太够喜庆,要不你再试试那件?”他还执着于第一眼看中的那件呢!

林辰歆立刻果断地说:“不用了,这件就很好,咱们进步青年就要有淳朴的样子,穿得花花绿绿的像什么样子,同志,我还想要一件白衬衣,穿在里面搭配的。”

沈焰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什么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了,媳妇说什么都是对的,至于为什么穿一件价格两百八十块钱的大衣就有淳朴的样子了,他是不会去在意的。

接着林辰歆又买了一条黑色的长裤和一双黑色小牛皮鞋,她的一身装备就解决好了,接下来是沈焰的。

“同志,这样的羊绒大衣,你们这儿还有男款的吗?”

营业员抱歉地说:“羊绒大衣没有,不过有羊毛的,价格便宜点儿,不过质量还是很好的。”

沈焰这个身材,说句夸张的,披个麻袋在身上都好看,黑色的羊毛大衣穿在身上,那气场,营业员小姑娘都不敢盯着细看的。

黑色大衣就不好再穿黑色裤子了,林辰歆给他挑了一条藏蓝色的长裤,一双黑色皮鞋。

袜子什么的小物件也买了不少。

光是买衣服,就花了大几百,林辰歆都有些于心不忍,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

可沈焰还要拉着她去买手表:“我妈交待的任务,钱都给我了,不买回去我不好交差啊!”

手表是算在聘礼三转一响里面的,本来就说好了是男方准备,不过这是她每天要戴的东西,肯定是让她自己来选择最好,所以贺敏瑛特地把钱给了沈焰,让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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