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
任何一本幼小衔接的书,拿在手上就能睡着。
在宣适出现之前,她已经睡走了至少六个家教。
自从宣适出现,程诺就没有在辅导的时候睡着过。
她再也不看书,只盯着宣适看。
至于辅导效果……
≈没有辅导过……
宣适教了整整两个月,还没能让程诺记住abcd这四个字母,更不要说握笔和写名字。
想当年,他上幼小衔接的那会儿,一节课就记住了二十六个字母,三节课就能直接把这些字母写下来。
都这样了,程诺还总装出一副大人的样子,和宣适说话。
连哥哥都不会叫,开口闭口就是阿适。
“阿适要不要休息一下?”
“阿适要不要吃水果?”
小宣老师气不过,稍微有点严厉地来了一句:“你能不能认真上课?”
“我有在认真的……!”连蜥蜴和蛇都没有怕过的程诺,委屈得眼泪都下来了:“阿适会不会也觉得我很笨?”
宣适被小女孩的眼泪给征服了,出声安慰道:“你才幼儿园,本来也不需要学这些。”
“可是,你妈妈和我妈妈说,这些你三岁就会了。我这么笨,阿适会不会也和其他老师一样,来了两次就再也不来了。”
宣适是真心觉得程诺笨,并且还不是一点点。
看小家伙哭着说自己笨的那个样子,又着实有些于心不忍,只好继续宽慰:“阿诺是还没有找到自己的方向,等找到了,就所向披靡了。”
程诺抬起头,一脸不解地看着宣适:“所向披靡是什么?是披风那种可以穿的,还是披萨那种可以吃的?”
宣适很无奈,开玩笑道:“大概是披肩吧。”
“披肩啊……还是那个披头士比较有意思。”
“你还知道披头士啊?披头士怎么有意思了?”宣适都才刚刚听说有这么个乐队。
“披头士可以披头上啊,像头纱一样……我要是和阿适结婚,我披白色的头纱。”
宣适被整得哭笑不得。
“阿适怎么笑得这么开心,你是不是也期待阿诺披着头纱做你的新娘?”
六岁,还是可以童言无忌的年龄。
宣适没把这个当回事。
程诺应该也不会。
她要是忘记了还好,忘不掉的话,长大了之后,只会社死。
据说,女孩子最想嫁人的年龄有两个。
一个六岁上小学之前,一个二十九岁奔三之前。
宣适那时候也还是个小孩子。
十岁的他,肯定不可能把这样的话当真。
宣适的身上,有贵公子的气质。
长得又像漫画里的男主角。
再加上成绩好,在人群之中,原本就很耀眼。
他对小姑娘们的花痴,早就习以为常。
别的不说,就过去的这一年,爸爸妈妈的朋友圈里面,至少有四个小姑娘,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他一类的话。
这还没有算上学校里面,那些对他想入非非的女同学。
一直到这个时候,宣适的人生都可谓得天独厚。
可惜,好景不长。
一场大火,带走了宣适的家,和他所有的至亲。
那是一桩纵火案,宣适也是纵火犯的目标之一。
着火的那一天,宣适教了一晚上,都没能让程诺明白5+6为什么等于11。
宣适准备和爸爸妈妈回去的时候,程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拖着宣适,再三保证:“明天睡醒再教一遍,肯定能学会!”
程诺哭得过于伤心,宣适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儿子暂且留下。
宣适这才得以幸免于难。
一夜之间,他没有了家,更没有了家人。
事发之后,宣适并没有直接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别的不说,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了另外三处房产,都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好地段,好小区。
问题在于,宣适当时还不到十岁。
一直以来,都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少爷。
他不懂人间疾苦,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家是遭人纵火,不需要赔偿邻居家里的损失的。
但是,纵火的人已经进去了,且一无所有。
蒙受了损失的邻居,直接闹到了宣适爸爸妈妈的葬礼上。
火灾发生的时候,楼上的这户没人在家。
除了房子本身的损失,宣适家的大火,还烧掉了邻居家里的好几幅画。
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几百万拍卖来的,还没算收藏了十年的溢价。
为了房产,上赶着想要收养宣适的亲戚一看,三套房子加起来,还没有楼上一家人要求的赔偿金额高。
这也使得十岁的宣适小朋友,直接从香饽饽变成了烫手的山芋。
程诺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他拉着宣适的手,和他说,【阿适,以后,我家就是你家】。
程诺的爸爸妈妈其实也不想招惹这些是非。
奈何程诺异常坚持。
为了让宣适留下,程诺绝食了整整三天。
宣适算得上一夜长大。
他需要面对的事情有很多。
凌驾于所有的事情之上的,是好好保护程诺。
这是宣适幸福童年的终点,也是他武力值的。
天煞孤星
除了武力值,宣适的成绩也是极好的。
他在温州中学,能排年级前二十。
只要不和聂广义那种不讲道理的天才比,宣适也是妥妥的学霸人设。
程诺的爸爸妈妈一直都对宣适不错。
总归,家里的经济条件摆在那里,多养一个小孩也没有关系。
对于程诺的爸爸妈妈来说,抚养宣适,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算得上是负支出。
程诺在念书方面一窍不通,哪怕是九年义务教育,也不怎么能跟得上。
如果家里没有宣适,他们需要找一个高端住家家教。
住家家教和保姆从来都不是一回事。
即便是在程诺和宣适成长的那个年代,有教师证的住家家教,每个月的工资也都是五位数。
基本上相当于同时期外企新进员工的两倍的工资。
更是同时期学校老师工资的四倍以上。
乍一听,这个工资很是有些离谱。
认真想一想,却也情有可原。
别说是二十年前了,现在也一样还有很多人,觉得住人家里的就是保姆。
有教师证的人,谁不愿意去学校教书,成为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
这就好比,通下水道比做程序员赚钱多,又有几个在办公室的程序员愿意起早贪黑地去给人通下水道?
自称码农的人基本不太可能真的回去种田。(飞黄腾达了在自己的别墅院子里面拥有一块菜地那种情况除外。)
住家家教本来就很稀缺,男性更是凤毛菱角,真要请的话,价格基本就是翻番。
当然了,通常情况下,家里有男孩子,才会请男的住家家教。
宣适属于特殊情况。
他除了没有教师资格证,其他的各项条件,都比程爸程妈原来请过的住家家教要好很多。
至少,程诺再也没有被就读的私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