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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节

 

“我?因爱生恨?”聂广义感到莫名其妙,“玛蒂娜不是在伦敦工作吗?”

“对啊,老板,您让她没办法在意大利工作,她就只能背井离乡去伦敦了。”

“这是她和你说的?”

“是的,老板。”

“什么时候?”

“昨天的前一天,老板。”

“行,我知道了。”

“那我们要不要告她,她之前就给事务所造成了那么大的损失,现在还到处造谣,我可以联系我的同学,他在这方面是专家。”

“暂时不用。”

“那这五个要退单的联合诉讼也暂时不管吗?”

“要管。”

“那我现在就联系我的同学。”

“不用你。你去弄明白,这些要退单的项目的诉求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我之前不在,你可以告诉他们我已经回来了。如果还有其他的,你就详细问清楚。”

“那就不找外面的律所了吗?老板。”卢仙娜有点慌,“我怕我不能胜任这么多的诉讼。”

“我知道你不能。”聂广义用意大利语和刚刚接完电话的宣适说:“你帮我找一下律师。”

专门用意大利语,肯定是说给卢仙娜听的。

卢仙娜很惊讶:“老板,你该不会是怀疑我吧?”

“你觉得呢?”

“我觉得应该不会,毕竟我长得一般,老板也不可能对我因爱生恨。”

聂广义看了一下表:“卢仙娜,你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把退单原因的详细报告,放到我的办公桌上。”

“老板,现在这个时间点,我们回到事务所都要五十分钟的时间,十分钟我怎么可能完成一份详细报告?”

“我在车上可以工作,你为什么不行?”

“老板,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我还要负责开车?”

“卢仙娜,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我忘了给你发工资,永久性的。”

“老板……”

“车钥匙呢?”

“老板你不会真的要在现在这样的时候,解雇我吧?”

“车钥匙呢?”聂广义又问了一遍。

“在这儿呢。”卢仙娜有点不太情愿地把要是拿了出来。

聂广义接过,不打一声招呼,不带任何提醒,直接随手往天上一扔。

宣适很自然地接住了钥匙,直接走到了驾驶座。

聂广义紧接着上了车。

卢仙娜气愤又委屈:“老板,你总这样不近人情,也真的不能怪玛蒂娜,要是我有那样的机会,说不定我也就跳槽了。可惜我都已经被打上了你的标签。”

聂广义又看了一下表:“还有五十九分零二秒,你是上车在我旁边位置办公,还是自己打车回去再开始?”

“啊……老板,你原来是这一个意思啊。我刚刚也不是说被打上老板的标签不好……”

“你还有五十八分……”

“老板,不用五十八分零几秒那么长!你给我五十七分钟就行,保证完成任务。”

“我以为,你至少能说个五十五。”

“那不行,我要是五十五分钟就完成了,岂不是显得老板给我布置的任务不够精准?”

“期待你的报告,卢仙娜。”

聂广义没有再和卢仙娜聊,他在工作上,向来是有事说事。

今天这样,已经算是话多。

生意做大了,打官司是再所难免的。

国内可能还有很多企业主,是忌讳打官司的。

觉得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或者认为犯忌讳。

等公司真正发展起来,就会发现,打官司,其实是比较日常的情况。

稍微有点规模的公司,基本都有自己的法务。

公司的法务通常不会有专业大律所的律师厉害。

平日里负责的,多半就是过过人事合同一类的简单业务。

真正遇到了需要打官司的情况,还是要通过对接外聘的大律所,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公司的损失。

卢仙娜刚刚想要做的,就是去对接专业的大律所。

聂广义的两家事务所,都算是小而精。

事务所没有专门设立法务的职位。

但他的助理,基本都有法律背景。

小而精,代表着每一个人都是精英。

不打一声招呼直接【为爱走伦敦】的玛蒂娜是个例外。

把玛蒂娜招进事务所,也算得上是一个意外。

玛蒂娜连个正规的学历的没有,和事务所的其他人差别实在是有些太大。

只有长相在平均线以上。

是聂广义自己面试,并且亲自拍板要留下的。

一开始就有很多人不理解的,有更多人觉得聂广义是看上了玛蒂娜的脸。

小而精的律所,第一次有了这么不正规的招牌,多少也会在精英们有些意见。

事实也证明,聂广义的选择是错误的。

只有玛蒂娜这种毫无法律意识的助理,才会不管不顾地抛下工作,没有交接就走。

因为没有交接和缓冲,很多弄到一半的项目都停滞了快一个星期,给事务所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玛蒂娜和公司的“分手”,是在非常不和平的情况下发生的。

聂广义当时也是放下了狠话,说要追究玛蒂娜法律责任。

真要追究起来,玛蒂娜几年的工资都不够赔的。

鉴于有这样的前科,玛蒂娜想要再找一份好的工作,绝对是非常困难的。

然而,这些都是表明的情况。

聂广义并没有真的把玛蒂娜告了。

扬言要让玛蒂娜在意大利混不下去,也是因为知道她已经去了伦敦。

因为有拜托同在ucl的刘西蒙帮忙照顾梦心之,聂广义还不计前嫌地给玛蒂娜介绍了一个boss直聘的机会。

快乐也好,不快乐也罢,情人节就要过去了~

祝快乐的你,明年更快乐~

不快乐的,明年开始快乐~

兄弟才是

打官司只有第零次,和第无数次……

这样的说法,当然是比较偏激的,但多多少少也有映射出一点道理。

开公司,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总是能吓出一身冷汗,再往后,有来有往的,也就习惯。

没有打过官司的人,会以为打官司是一件天大的事情。

老一辈人可能还会以做一辈子生意,都没有扯上一件官司而自豪。

世人对律师这个职业,也多有误解。

尤其是律政一类的电视剧看多了,以为律师每天都是负责大案要案,不是几个亿就是出人命。

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律师,做的都是很基础、很日常的工作。

收入嘛,大部分也就是普通白领,甚至还略有不如。

律师唯一的好处,是这个职业不吃青春饭,经常都越老越吃香。

可能也有人会觉得,打官司离小老百姓很遥远。

等真正遇到事情了,又搞得和“讳疾忌医”似的。

事实上,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最好的武器,也是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

那些被公司莫名其妙开始不给补偿的,甚至怀孕期间被解雇的……

再不然就是被培训机构骗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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