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
她笑吟吟地道:“江县令应该是两榜进士出身吧?”
元允中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道:“他也曾经在鹤山书院读过书。”
是说他们同出一源吗?
宋积云支肘托腮, 笑容显得有些俏皮:“那鹤山书院还挺不错的。我看那邓大人虽然比万公公好很多, 可骨子里还是视百姓如草芥, 只有你和江县令, 爱民如子。今天要不是你们两位, 八仙庵怕是不会如此平安顺利,万公公也不会如此轻易就罢休。”
她端起桌上的茶盅:“我以茶代酒,先敬您一杯。”
元允中没有端茶盅,而看着她挑了挑眉,好像在问“你之前不说是多亏了我吗”。
宋积云笑,道:“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谢谢您,要不是您,江县令估计也不会派了衙役来帮忙。”
元允中闻言,喝了口茶,慢悠悠地道:“我主要还是看不惯那些仗势欺人之辈。”
隔着一张小小的方桌,宋积云倾身上前,眨着眼睛低声道:“是因为‘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吗?”
元允中微愣,嘴角慢慢地扬起一个笑。
“有意思!”他目不转睛地望着宋积云,“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句话。”
他重复着她的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红薯,是什么?番薯吗?”
宋积云半点不心虚。
书海浩瀚,此时的资讯就是如此的不发达,谁又敢说自己什么都知道呢?
她笑道:“可能吧!我在书上看到的。”
她还反问他:“番薯是什么?长什么样?伱吃过吗?是什么味道?好不好吃?”
元允中眉角上扬, 笑了起来。
温暖的灯光都被他打碎。
如阳光般灼烈,照亮了这昏黄的小酒肆。
“没想到宋小姐博览群书。”他微微俯身,声音也莫名低了几分,像低弦的和鸣,“我是听家中长辈说过。他曾经做过云贵川巡抚,有人敬献给他一道菜,据说就叫番薯。不知道宋小姐是看的哪本书?能不能推荐给我?”
巡抚吗?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提及他的家世。
宋积云微微地笑着,认真地看着元允中的眼睛,徐徐地道:“时间太长,我不记得了,你得容我回去仔细想想才行。”
元允中没有回避,任由她看着。
一时间,他身上紫檀味的熏香在两人之间流动。
她甚至看见他垂下了眼睑,直直睫毛在眼窝下留下了淡淡的阴影。
气氛,突然间横生些许的暧,昧。
宋积云嗓子发痒,正要坐直了身体,她身后突然传来男子惊讶的声音:“宋老板!元公子!没想到你们也会在这里喝酒!”
两人间的气氛不知为何突然一紧。
宋积云和元允中齐齐循声望去。
只见马会长和李子修、严老爷等人正站在他们这隔间的对面。
“今天这庙会办得可真是热闹啊!”马会长一面感慨,一面朝他们走了过来,“初生牛犊不怕虎,后生可畏啊!宋家窑厂居然烧出了等身高的瓷器佛像。当年你爹和我说起来的时候,也曾经说过想烧这样一尊佛像,可后来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都没能烧出来。没想到在你手里成了!要是你爹还在,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宋积云立马走出了隔间。
她笑着和马会长等人见了礼,谦逊地道:“我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没有我爹之前的几次试烧,我也不可能顺利地烧出佛像来。”
“话虽如此,可若没有几分胆量,也不可能烧出来。”马会长显然对宋积云十分推崇,站在过道上就和她说起话来,“之前我还觉得你有些胡闹,现在看来,还是我目光短浅。我们烧瓷手艺,天赋比勤奋更重要。你有这样的手艺,以后御窑厂再要烧龙缸,我们不愁烧不出来了。”
他之前不太满意宋积云出面和宋大良、宋三良争宋家窑厂话事权。
宋积云没想到烧出个佛像还有这样的收获。
“您抬举了!”她笑着和他寒暄,“诸位都是烧瓷的老行家,老前辈,我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
“你也不必如此客套!”马会长说着,那架式,大有和她论长辈的意思。
旁边的严老爷就拦了马会长:“老马,你少说两句,没看见人家元公子还在旁边吗?”
马会长一时没回过神来。
严老爷已笑着语带调侃地道:“人家未婚夫妻,好不容易能找个机会在一起吃个饭,你这老菜梆子在旁边拉着人家小姑娘说个不停算是怎么一回事?还不赶紧走了,把机会让给年轻人。你真有什么话和宋老板说,哪天不能去窑厂说上个一天半日的。宋老板保证好茶好酒地招待你!”
说完,他还朝宋积云揶揄地笑了笑。
(本章完)
“是极,是极!”马会长恍然大悟,忙对宋积云道,“你们吃你们的,我过几天再去你家窑厂拜访你。”
然后还认真地把元允中上下打量了一番,道:“这小伙子精神。真是男才女貌。”
宋积云大大方方地道了谢,和马会长等人分开,各自落座。
他们点的酒菜正好送了过来。
小二轻手轻脚地给他们摆着碗碟,还热情地介绍:“这是油炸小白条,这是凉拌豆腐皮,这是酥炸小圆子,这是炒合菜……”最后特别介绍他们加的海螺肉,“是我们东家从广州那边学回来的,别的地方都没有。”
“是吗?”宋积云似笑非笑看着元允中,帮他夹了一筷子,道,“公子尝尝,与你说的九孔螺有什么不同?”
元允中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将手中的酒放在了自己这边,茶放在了她那边。
隔断出现了短暂的寂静。
隔壁的说话声就清晰地传了过来:“刚才和马会长说话的原来就是宋家窑厂的那位女东家啊!没想到长得这么漂亮。她那未婚夫也很英俊,两人站在一起还挺般配的。”
宋积云和元允中俱是一愣。
“感情更好!”有人窃笑,“要不然怎么会到了家门口也不回去,跑出来吃饭!”
“那是肯定的。要不然今天在八仙庵,他们家女婿也不会亲自去疏散人群,还许诺今天帮忙的衙役每个每天补贴一两银子的饭钱。忙前忙后的,可半点没把自己当外人。”
“那宋家二老爷这女婿找得还真不错。他们是得有个男子搭把手才行,不然这满屋子的妇孺,就算是再厉害,遇到事了没个帮衬的也是不行的。”
“主要是小俩口还能情投意合——他们金童玉女似的,进门我就注意到了。宋家女婿走路的时候一直护着宋家小姐,让宋家小姐走在他的内侧;宋家女婿点菜的时候也是一半荤菜一半素菜,点了酒也没有忘记点茶,显然是顾及宋家小姐还在孝期。要我说,这比什么搭把手,支应门庭可要紧多了。”
应该有人应和:“正是,正是。养女儿的人家谁不盼着能找个能疼爱自家闺女的女婿?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人!要不怎么还是宋家二老爷有眼光,看人准呢!”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宋积云大窘,忙给元允中夹菜,还高声提醒隔壁的人:“吃菜,吃菜。既然这铺子的东家大老远的从广州学回来的,你尝尝合不合你的胃口。”
元允中像什么也没有听见似的,垂着眼帘,举止优雅,无声无息地吃着菜。
隔壁的说话声则仿佛被什么割断了似的,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