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而叶橙见她不语,便拿出手机抓拍了她的侧脸,火速编辑了一下文案:几个月不见,我家笙笙变成大美人了。
然后就发了朋友圈。
她有许承洲的微信。
并且是故意要让他看见林笙的。
他嫌弃她、厌恶她、不曾给过她作为妻子的温柔与关心,在她受伤住院时,仅仅一句‘没什么大事’就这么遮掩过去,在她那两个手指都能掰算清楚的婚姻生活里,他从未给过她一丝的关怀。
叶橙就是想看看,许承洲要是知道林笙变成如今这副模样,会不会有一丝的后悔?
◎“叶橙!林笙是我的妻子,她交什么男朋友?!”◎
十二月了,距离林笙离开已经有两个多月了,许承洲一开始觉得这不过是她欲擒故纵的把戏,不过是气他没有关心她、没有做到丈夫的责任罢了。可是后来,他联系不到她,无论是花店还是她的家里,都见不到她时,他才意识到,林笙是来真的。
十二月的榕洲已经很冷了,他推开了家中大门,看着黑漆漆的大厅不免陷入了无尽的恍惚中。
他站在门口停顿了片刻,才推门走进去。
打开灯,扔掉手中的文件,缓缓走到沙发坐下,疲惫的靠在那里,下意识的说;“林笙,我饿了,给我煮碗面。”
但回应他的,只有无尽的安静。
而这样的安静,整整持续了两个多月。
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许承洲回到这个家时,总会下意识的喊林笙,喊她给他做饭,喊她给他熨衣服,喊她给他拿文件。
他将她当做保姆般使唤。
她却从未有过不满,每次尽心尽力的按照他所说的去做,久而久之,他就觉得林笙爱他爱得要死,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会答应。
他习惯于她的付出、习惯于她的爱,总觉得在这样的爱情里,他可以得到滋润和养分,林笙所付出的养分,足以让他在这段感情中,获得无限的自由。
可悲的是,这样的自由换来的代价也是非常可怕的,就如同现在,他才想起她做的那一碗碗面、做的那些饭,在他疲劳时,总会适宜的送到他的身边,在他烦躁的时候,总有人陪着他。
他缓缓睁开双眼,望着天花板。
这样的连锁反应,连他自己都觉得纳闷和奇怪——林笙并不好看,在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里,她算得上丑,连梁雪婧的一根手指都比不上,但是她天生拥有乐观的心态和待人处事的温和与柔情。
他们刚结婚那会,无数的孤独和寂寞涌上心头时,林笙总会拉着他,跟他说一些难听的冷笑话和看电影。
为了讨他欢心,还自作聪明的摔倒在地,用滑稽的姿态望着他,可怜兮兮的说这地里面有手,抓住我的脚了,我们家肯定有鬼,要不我们搬家吧。
这会,他才会露出一点笑容,漫不经心的回她,哪里来的手?这么大人了,走路都会摔倒,吃这么多的东西,底盘应该很稳啊。
他不像高中那些同学直截了当的取笑林笙胖,但也会有意无意的透露出这个意思来。
每每这个时候,林笙总笑着说,对啊,底盘稳,上面会轻呀,所以肯定有谁抓住我的脚了,不然我怎么会摔倒?
她三言两语就能让人心情变好。
可现在这个家里,冷冷清清,不再有她做那些滑稽的事惹他开心,不再有那一碗碗温热的饭菜和贴心的言语。
她……离开了。
许承洲长长的叹了口气,拿出手机,便看见梁雪婧给他发了微信。
een:【怎么打电话不接呢?】
许承洲:【不好意思,最近挺忙的。】
een:【忙?你是不是跟你家那位吵架了?】
许承洲:【……】
een:【承洲,你上次来的时候就特别奇怪,但我没问你,你是不是还挺喜欢林笙的?】
许承洲:【没有,我早跟你说过的,我不喜欢她。】
een:【(笑脸)行吧,我见过林笙,人真的挺好的,你要是喜欢上她,估计会过得很幸福。】
许承洲:【你见过她?高中时候吗?】
een:【不是,大概在我生日前一两天吧,她不知道从哪里要来了我的微信,跟我打了一次视频通话,你猜猜她跟我说什么?】
许承洲心头一颤,连忙给她拨去了电话。
没一会,电话接通,梁雪婧懒洋洋的声音传来:“这么急,还说不喜欢她?”
许承洲拧眉:“我再说一遍,我不喜欢她,但她始终是我妻子,我至少应该尽到做丈夫的责任吧?”
电话那头的梁雪婧微微挑眉,百般无聊的玩着自己的美甲,在听到许承洲这句话时,她忍不住轻笑出声,以她对许承洲的了解,他不喜欢一个人,不会说出责任二字。
他骨子里拥有着浪漫自由的思想,生性对‘责任’这个东西,并不感冒,但也做不到像她这么的自由开放。
换句话说,他如果真是为了责任跟林笙在一起,就不会打这通电话。
但梁雪婧也不愿意戳破,慢悠悠地说:“行,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她是你的妻子,你对她有责任。”
“她找你说了什么?”
“就问我,还爱不爱你。”
许承洲隐隐猜到了什么,双手紧握成拳,望着远处的景色,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因为他知道,她会说——承洲很爱你,如果你爱他,我就跟他离婚,你们和好吧。
他挂断了电话,仿佛失去所有力气般,疲惫至极的坐在沙发上。坐了许久,才站起身来,走进了林笙的房间。
这个房间,自从林笙走得那天起,他就再也没有踏足过。
里面的东西全搬走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他不知道林笙在收拾这些东西时,在想什么。也许是在想,如何恨他一辈子吧?
他苦笑一声,坐在了书桌前,窗外的风徐徐的吹进来,吹得窗帘呼呼作响,他缓缓拉开了抽屉,才发现里面放着好几样东西。
一张照片、一封信、一本书、以及一盒泛黄的画笔。
照片是他们当年三班的毕业照,他穿着校服站在人群中,格外耀眼,周围有几个路过的同学被抓拍进了毕业照中,被永远定格,其中一个隐匿在花丛中,露出半张脸,显得胆怯又害怕的,是林笙。
她就站在离他不远的一个花丛中,小心翼翼的探出一个脑袋来,不小心被抓拍进去后,还略显得有些滑稽。
他笑着摸了摸那只有半张脸的林笙,拿起那张略有些年代的信,是出自高中的林笙的手笔。
里面就简简单单的一句——嗨,许承洲,你好,我是一班的林笙,希望能跟你做好朋友,衷心祝愿你,考上理想大学!
林笙万千的爱意,只汇成这样一句话。
他的指尖拂过那些字迹,感受着字迹留下来的沧桑,青春若有痕迹的话,这大概就属于林笙的痕迹。
他放下了信,拿起了书,才发现那本书是他的。
高中毕业,他们把所有的书都撕了、扔了、而林笙就在他扔书、撕书的背后,将那些他不要的东西捡起来,视若珍宝般放在家中。
书里记满了他的笔记,密密麻麻,如同林笙那满满的爱意。
他的眼眶莫名湿润,拿起最后一盒泛黄的彩铅。
ar大师系列定制彩铅,是林笙想送给他,但是没送出手的画笔。
他拿起那盒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