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他又带头起哄:“程老师,不介绍一下?”
程如珩笑笑说:“我女朋友,向楠。”
坐在谢天跃身边的朱洁对她打招呼,“hello,又见面了。”
向楠面对一群陌生人也不怵,朝他们大方地笑,“hello,大家好。”
有个男人说:“能冒昧问你个问题吗,你多高啊?”
站在程如珩身边,一点也不娇小。问题是,程如珩多高啊,谢天跃还要矮他一截。
向楠说:“去年体测,裸高172。”
穿上鞋起码也得加个两三厘米,跟在场部分男士差不多,他们感叹着:“哇,你是北方人吗?”
她说:“不是,我是本省的,我爸妈都高,加上我小时候比较爱跳吧,就蹿上来了。”
程如珩带向楠找空座,他们往旁边挪了挪,多留出一个,让他俩坐一起。
谢天跃喜好结交朋友,出手也大方,除了程如珩,他还叫了一众朋友,有的程如珩认识,有的第一次见。但只要跟谢天跃熟一点的人,就没有不知道程如珩的。
——从小到大的高材生,现又是祁大带编老师。不管到什么年代,“大学老师”都是一个闪亮的铭牌。以他的能力,若是他在意职称,混到教授也不是难事。
他们突然抓住她话里的漏洞,“体测,你还在上大学?”
转而又调侃程如珩:“程老师,原来你是衣冠禽那什么兽啊。”
向楠忙摆手,解释:“我今年毕业,我也不是祁大的。”
这些人吧,热情归热情,就是跟程如珩完全不是一个调调的,向楠不明白他们怎么玩到一起去的。男人间奇怪的友谊。
蓦地,向楠福至心灵,吃夜宵不过是一个由头,他主要是想把她带到他朋友面前,正式介绍她。
“妹子,你说你青春正好,怎么看上程老师这么个一把年纪的人呢?”
向楠看了眼程如珩,他拿着两张湿巾,擦着桌子,擦完,他叠了几下,找不到扔的地方,就搁到一边。他做这些琐碎的动作,都那么赏心悦目。
看上他什么?
能说他从头到尾她都很喜欢么?
程如珩也看她,似乎也在好奇这个问题。
肾上腺激素催生的一时的激情 ,像玻璃杯里的啤酒气泡,来得快,退得也快。最初的最初,她喜欢他什么?
但是,向楠也以玩笑回应:“我听说程老师是祁大一枝花来着,手痒,想来采一采。”
他们对她竖大拇指,“好魄力,可敬可佩。”
程如珩摇了摇头,插科打诨,果然是向楠熟练的一套。
谢天跃叫服务员加了两副碗筷,替她解围:“怎么就逮着如珩的女朋友一个人薅?当初我带朱洁和你们吃饭,你们可不是这样的。”
他拐拐程如珩,“怎么也不帮你女朋友说几句?”
后者一摊手,说:“论如何应付‘围攻’,显然她更得心应手。”
这是真的。
在他们喝酒时,向楠还能来几杯,而程如珩酒量不佳,又须开车,滴酒未沾。
谢天跃揶揄,是她带了自己的小娇妻来。
程如珩爱干净,挽了袖子,免得被油渍沾染,他也不爱吃重盐重油的食物,意思意思地碰了碰,早早搁了筷,端着水杯喝。
如此被笑话,他也不恼,好脾气地笑:“吃你的吧。”
吃了一个多小时,众人酒足饭饱,程如珩还是一副一尘不染,风度翩然的样子。
与他们告了别,他扶着向楠的肩头,带她上车,虚虚地,并不像朱洁那样半个人倚在谢天跃怀里。
他替她系上安全带,想关上车门,手腕被猝不及防地攥住。
脚步自然停下来,手被牵过去,贴到她脸上,满是胶原蛋白的,独属于女孩子的,软弹的脸。
一个凉,一个烫。
都是神经触角密布的地方,不知道是谁刺激谁。
向楠没醉,那几杯啤酒的量,哪能醉倒她,但她很享受被程如珩照顾,和之前是全然不同的感受。
连她这么大条的人都觉察到了。
他会把关系分得清楚,用一种学术研究般严谨的态度,朋友是朋友,女朋友是女朋友,她能明显体会两者的差别,以及他独独给予她一个人的偏心。
她想大胆地邀请他,送她回家后,就别走了。
还想说,想不想试一下,她弟弟送到东西,合不合他。
可那岂不是落实了她的急色?
不能让酒精掌控理智,亵渎了他这朵高山雪莲。
向楠说:“你手好冷。”
冷玉一样。他指腹有茧,是常年握笔、打字磨出来的,是玉石抛光前的纹理。
“风吹得,待会儿就回暖了。”程如珩没急着抽出手,当她是喝多了,想撒撒娇,“难受吗?”
她摇头,“再喝一轮我都喝得过,程老师你别小瞧我。”
程如珩的背后,是路灯,是灯牌,是明月皎皎。眸底却映不进半点光,他说:“嗯,你很厉害。”
他的手指刮着她的脸,没有覆任何化妆品,触到的是真实的皮肤触感,“我送你回去。嗯?”
向楠坐直身,松开了,小拇指勾了下他的掌侧,像无声的挽留。
程如珩恍然不知,又或者故作不知。
第三十五阵风
◎白色是纯洁,也可以是污浊。◎
别的不说, 男女之事上,程如珩绝对算得上品行高洁之人。
他送向楠到门口,止了步, 在她额上烙下一吻,并同她说“晚安”。不会半分逾矩, 半分冒犯。
向楠不算多规矩, 读中学时,翻墙翘课去校外吃烤串, 和男生打架被叫到办公室, 带班上同学抢篮球场,这些事没少干。
最离经叛道的年纪,说她是一匹驯不服的野马也不为过。
当然, 放到现在,只觉中二和鲁莽,再也干不出了。
但是,她心里有叛逆因子,让她想说就说, 想做就做, 比如现在。
程如珩准备告别, 左手处, 再走两三步就是电梯, 方便他随时离开,但向楠拽住了他,另一只手勾住他的脖子。
“程老师,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他颔首, “知无不言。”
“一般的男人深夜送女朋友家门口, 都会这么有礼貌地一走了之吗?”她真心疑惑, 她以为相爱的男女在一起,彼此的荷尔蒙吸引,一触上,就是干柴烈火,“还是只有你这样?”
程如珩一向克制有礼,不轻不重地说:“那我岂不真成了衣冠禽兽?”
“你啊,对男人要警惕些,”他伸手抵着她的额,如他所言,已经暖起来了,“早点睡吧。”
而第二天早晨,当向楠看到向桐打着哈欠出现在客厅时,又想起程如珩昨晚的话。
两个孩子长大之后,自然懂得男女有别,两姐弟也会避嫌,如果向桐在,她就不会穿内衣、短裤在屋里乱晃。他们亦不会谈性方面的话题,血缘反而让他们之间有道隔阂。
但向楠该懂的,一点也不比男生懂得少。
正因为懂,而又没经验,所以她对程如珩跃跃欲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嘛。没有实战经历,永远是纸上谈兵。没意思。
有些人能将性与爱分离,向楠大抵是不行的。
不然她以前怎么就没对别人产生过想法?只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