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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阿香

 

跟踪我?摊开右手,那枚钻戒仍在掌心。不晓得为什么,在被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紧紧握着它——如果没有下来偷死人的东西,我大概也不会遭这样的罪了。我想到了死。要是以前被人这样欺负,我还会自认倒霉,就这样忍受下来。可都已经世界末日了,我也躲不过自己的命运吗?我将所有衣服穿好,把头发整理了一下,我不想让别人发现一具被过的女尸。我的右手仍然握着那枚钻戒,并不是我那么喜欢它,而是我的手指已不受大脑控制了。我茫然地走在黑暗的地下四层,等待被僵尸或野狗杀死的时刻……忽然,我听到一阵汽车的轰鸣声。凌晨时谁会在地库里开车呢?转眼间,一辆汽车亮着灯向我飞速开来。索性就让它撞死我吧!于是,我镇定地站在车道上,闭起眼睛。急刹车。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看到车里有一个男人,居然是杨兵。他跳下车跟我说了些愚蠢的话,可我什么都没有回答他。他把我拉上了副驾驶座。这真是一辆好车啊,不知道他怎么打开的。我一辈子都没摸过这样的车。他一边开车一边摸着我的胸。但是,我没有力气砍断他的手,我的鼻子又酸了起来,因为我想到了你——周旋。我的眼泪在飞。杨兵很快开进了地下三层。我转头看着他的脸,果然是很兴奋的样子,他的手还在摸着我的胸,我很想让他去死。跟我一起死吧!我悄悄地把钻戒放到口袋里,在他把车速加到飞快的时候,我用力转动方向盘。哈哈!他一定很意外也很恐惧,但他反应不过来了,方向盘被我转了一大圈,车子彻底失去了控制,向旁边飞了出去。一阵剧烈的震动,整个挡风玻璃全都碎了,安全气囊重重地压在我脸上,浑身的骨头似乎都断了。坟墓恢复了安静,而我仿佛躺进了棺材……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我并没有被撞死,也没有想象中的粉身碎骨,我的身下一片冰凉,头顶亮着一盏昏暗的灯。奇怪,我怎么没有在车里,而是躺在地下车库的地上?难道我已经死了,灵魂飘到了地上?或者很快又要坠入地狱?可是,我清楚地感觉浑身痛楚,还有额头与肩膀在流血,这些都提醒我,自己还活着。我为什么还活着?不但没有死,我还能艰难地站起来,摇摇晃晃走几步。眼前就是那辆大汽车。没错,刚才就在这个地方,我用力转动方向盘,让车飞一般撞上旁边的汽车。那辆可怜的红色轿车,已被撞成了两截。大车也撞得惨不忍睹,副驾驶车门扭曲成一团,完全脱落了下来。杨兵还在驾驶座上,安全气囊压着他的脑袋,方向盘嵌进了他的胸口,鲜血溅满整个座位。我身上那些干涸的鲜血,恐怕大半都是他的。他死了。幸好我的体形像小孩,要是跟杨兵一样大必死无疑。不过,我仔细看了看地上严重变形的车门,发觉它并不是自己掉下来的,而是被人用工具拆下来的。不错,我在地上发现了扳手与螺丝刀——否则我现在还被困在车里。有人救了我?肯定不是车里的死人,难道是底下的那些僵尸?我并不感激那个人,反而仰头发出孩子般的尖叫:“为什么让我活下来?”

反正除了下面一层的死人,没人听得到我的声音。我怔怔地走上楼梯,穿过卡尔福超市,到了底楼中庭。身上还在流血,脸也被玻璃划伤——无论怎样伪装自己,都会被他们发现的。我已无处可逃,你一定会认为是我杀了杨兵,而我又该如何解释,你才会相信其实我是想自杀呢?可是,我是想要杀了杨兵,而我也确实杀了他。在世界末日的第三天晚上,我不再是原来的我了,我变成了一只恶鬼。没错,我就是一只恶鬼。从父母把我生在那个穷得鸟不拉屎的地方开始,从我十三岁那年再没有长大过开始,从我初中没有读完就离开了学校开始,从我走进这座城市受人白眼被人欺负开始,我就成了一只恶鬼。其实,不管有没有世界末日,我都是一只恶鬼。大概是凌晨了吧,我走进底楼的哈根达斯店。我听到均匀的鼾声,来自五个伤员,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因为骨折等重伤无法动弹,只能集中在底楼休息。有个中年男人伤口发炎化脓,散发着刺鼻的臭味,再过几天伤口就要生蛆了,要救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截肢。可是地下没有医生,没有必需的药物,更没有任何医疗工具,就算有人敢砍掉他的大腿,他肯定也会很快失血而死。这个可怜的人一直都在,就像在忍受满清十大酷刑。他每天都想要自杀,乞求周围的人们给他一瓶安眠药,或者直接割开他的手腕也行。周旋像个牧师一样安慰他,希望他珍视生命不要放弃希望——我觉得你真像个单纯的孩子,大概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地方吧,到了他妈的世界末日,你还要想有什么希望?现在,我就站在这个男人的面前,痛苦让他彻夜难眠,睁着双眼看着昏暗中的我。他紧紧抓住我的手,发出凄惨的哀求:“杀了我……不要再让我受罪了……求求你……积点阴德……杀了我……”我静静地看着他,微弱的光线里,我看到他的眼角含着泪水,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竟然这么懦弱。如果他不去死,那么我就应该去死了。我的手里多了一把刀,这是我从超市的地下二层拿上来的。在这个痛苦的男人持续的哭泣声中,我最后给了他一个微笑,然后用刀割开了他的脖子。我感觉刀子割破了他的喉管,鲜血喷溅到我的脸上,热热的腥腥的,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只是最后的眼神更加痛苦,表情很快凝固在这个狰狞的瞬间。他死了。这是我杀的第二个人,虽然我只是帮助他完成了自杀。虽然,我不喜欢他喷到我脸上的血,可是我却很喜欢杀他的感觉,或者说帮助别人完成心愿的感觉。我给了自己一个微笑,又转到第二个重伤员身边。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躺在从四楼搬下来的席梦思上。她的胳膊与肋骨都折断了,脸上也受了重伤,浑身上下都缠着绷带,看起来像个木乃伊——女人像她这样活着也真是受罪!我想就算没有世界末日,她能够活下来,这张脸也毁了吧,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勇气活下去。不如,不如就让我替她结束一切的痛苦吧。我把刀放在了她的胸口,感受着她的心跳,直到她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不知道你出生在哪里,不知道你的爸爸妈妈爱你吗,不知道你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知道你爱过怎样的男人或被怎样的男人爱过,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更不知道你是想死还是想活。总之,我想对你说:“再见!”我将刀尖捅进了她的心脏。又是一腔鲜血喷到我的脸上,我差不多已经对血麻木了。她没有发出声音,只是身体抽搐了一下,便睁着眼睛死了。出于怜悯和人道主义,我替她合上了眼皮,但愿她没有堕入地狱。第三个。我的心情已经很平静了,我并不觉得自己有罪,反觉是在造福这些痛苦的人。死人的血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拿起一块毛巾擦了擦脸,才发现我的伤口也停止流血了。虽然我的骨头还是很疼,但人真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动物,也许我真的能在世界末日活下来,即便这里的所有人都死光了。但愿,那时候只剩下我和你。凌晨四点,底楼中庭的哈根达斯店。我来到另一个重伤的男人身边,他是个二十来岁的胖子,浑然不知刚才有两个人被我杀了,一直打着沉重的呼噜。他的头上缠着绷带,身上盖着被子,不知伤在哪里。不过,看到一个男人年纪轻轻,居然胖成这个样子,就让我生气!这身肉实在是罪过,即使不是世界末日,像这样的人也不该活在世上。要知道天底下有多少人吃不饱肚子!就像我,从小吃肉就是一件奢侈的事,偶尔吃上几块放了半年的发黑的咸肉,就已是天大的幸福了。没错,我讨厌胖子,他活该躺在这里。还有,我讨厌他发出的鼾声,这样的噪音绝对污染环境,重伤员里最该死的就是他了!再见!胖子。我连一秒钟都不曾犹豫,就用刀割破了他的咽喉,就像随手切开一个西瓜。随着鲜血的喷溅,死胖子居然睁开了眼睛,发出惊恐的呼叫。我吓得蜷缩到了一边。幸好他的气管已被切断,他的声音仅限于痛苦的干嚎,无法发出更响亮的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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