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当路易拿出笔和笔记本的时候,莎雅被他郑重其事的样子吓了跳。
“你在做什么?”
“只是记录,请继续。”
莎雅给了朗很高的评价,从球迷的角度来说,有点太高了。
她把朗形容为“一个斗士”,对于他的比赛态度,更是以“永远知道努力和拼命”来描述。
“他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很出名了,连印第安纳大学的鲍勃·奈特(bob knight)教练都向他送去了邀请信。”莎雅点了一根香烟,“但他是个有责任心和使命感,且忠于家乡的人。”
鲍勃·奈特?路易感觉耳熟,脑海中再次传递出了一些信息——两年前,奈特率领印第安纳大学夺取ncaa冠军。但这则消息对路易用处不大,他单纯觉得这人的名字耳熟似乎和乔丹有关。
建议开拓者选乔丹打中锋的貌似就是这位吧?
“嘿,路,要不要抽一根?”莎雅很上道。
而路易前世今生都没有抽烟的习惯,他拒绝了:“不用了,谢谢。”
“如果我没有出现,你会和那个人打架吗?”莎雅好奇地问。
“老实说,这取决于他。”路易谦虚地道,“如果真的打起来,也很难说谁会占便宜,我大概有六成胜算吧。”
这像是一个身长一米九,且有健身习惯的人说得出来的话吗?
尽管路易很享受他们方才所经历的事情,可是他无法忍受莎雅泰然自若地在密闭的旅社里抽烟。
所以他把笔记本收起来,穿上衣服说:“抱歉,我还有点事,退房时间是下午6点,房钱已经交了。”
“路!”莎雅喊道,她一边用手拿出嘴里的烟,喷云吐雾地走到路易的面前,“这是我们宿舍楼的通用电话,有需要打给我。”
烟雾环绕下,她看起来更性感了。
但路易必须要走了。
“再见。”
路易知道他回不去了,他试着融入路易所在的世界。
他来过美国,但不是70年代的美国,当代美国与2020年那个崩坏的美国有些相似之处但却大有不同。
他就像接受一个新世界一样试着接受这些老电影里才有的事物。
满地烟头、成群结队的社会运动团体、因嗑了太多迷幻药而在街上抽搐的披头士,和莫名震动起来的面包车。
一眼望去,70年代的风情尽收眼底。
路易站在路边,等待好心人送他一程。
他不能像个呆子一样在路边站着,他得伸出自己的大拇指,这是一种信号。
这个手势会向那些开着车,闲来无事又有好心的自由主义者们传递一个讯号“那里有个同仁需要我的帮助!”
很快,路易的“同仁”来了。
“朋友,你到哪?”
对方留着不修边幅的长发,如果放到未来,任何人留这种头发都会被家长视同魔鬼。
这是甲壳虫乐队的“遗产”,他们就像未来的迈克尔·乔丹一样,成功地向全世界推销出了这种邋遢的发型(乔丹的秃头),让当代的人们以为这很酷。
“俄亥俄州立大学哥布林校区,方便吗?”
“上来吧,朋友!”
他们都没互通姓名,好像这就够了。
更离谱的是,他自己就嗨起来了,用盒式磁带放着《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朋友!”他突然大喊,跟着节奏唱到,“let take you down(让我带你去追寻)~~”
“cae i&039; gog to strawberry fields(因为我要去草莓地)~”
只能说,这首歌还挺应景的。
后面他还打算在有汽车来往的公路上重播歌曲,因为现在播放磁带的工具还没循环播放的功能。
路易惜命地热情地说:“我来吧,朋友!”
“那就有劳了!”
这时候,他需要路易的记忆。
幸好,路易会使这玩意儿。
他成功地切回了歌,这场旅途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终点,路易都不知道司机姓甚名谁,对方挥着手致意,狂放地笑着开车驶离。
路易还在习惯这个时代的方方面面,搭便车无疑是个让人喜爱的风潮。
当然了,你必须选择性地忽视有多少连环杀人犯借此犯罪。
如此,才不会影响到心情。
母慈子孝
五月下旬,路易大一的第二个学期结束了。
他完成考试,并迎来两个多月的暑假。
考试结束的夜晚,他和吴三省,以及校区里同年段的几个亚裔结伴前往b-b-b狂欢。
他们纵情玩乐,到最后神志不清,路易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身边躺着个不认识的女人。
他们一起吃了早餐,到分别的时候,他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
这种快乐至死的生活,好像约翰·列侬那句著名的话1
路易不确定吴三省是否失去了他的处男之身,这不重要,他要启程回家了。
他在香港出生,但他对那个地方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因为他3岁的时候就和父母来到美国。
由于家里有亲戚在克利夫兰安家,所以,他们一家也选择在克利夫兰落脚。这一待就是15年。
如果非要给路易找个家乡,克利夫兰可能是比较接近的答案,虽然他不生于此,但他长于此。
当下的克利夫兰,不是未来被詹姆斯球迷所嫌弃的穷乡僻壤,1977年的今天,这里是美国第五大城。
随着美国的传统工业式微,而日本和西德等外国工业大国崛起,以更优秀、更出色、更便宜的产品冲击美国本土,以及70年代初的科技革命,让美国的本土工业逐渐衰弱,而首当其冲的,便是克利夫兰、底特律这些传统工业重镇。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挡是挡不住,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至少在70年代末,克利夫兰还是一副繁荣景象。
机场里到处都是传教的宗教主义者和乞讨的流浪汉。
问题是这些乞讨者从穿着打扮上比路易还要帅气。
他为了风光回家,可是挑选了最满意的行头。
一开始路易对于主动前来乞讨的人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但随着他见到的乞讨者越来越多,他们的打扮也越来越突破他底线的时候——看起来比我还帅气你乞讨你吗呢,去卖屁股没市场吗?——于是,当他的手伸进口袋又什么都没掏出来并摇头说“没有。”的时候,对方厌恶地骂了句:“吝啬的东方人!”
最初的时候,路易不知道“东方人”是涵盖了所有亚裔的歧视性称呼,现在他知道了。
所以他毫不客气地回了句:“恶臭的流浪狗。”
受到路易本身的影响,他对“东方人”这一称呼开始有了本能的厌恶。
“东方”(oriental)一词源于拉丁语“oriens”,意思是“东”或者“太阳升起的方向”。罗马人把他们帝国的东部叫作“伊里利孔姆行”(praefectura praetorioorientis)——包括巴尔干半岛东部和如今的叙利亚。而西方人理解的东方则扩展到西方探险家深入的亚洲地区。直到后来,欧洲人用这个词表示欧洲以东一直延伸到太平洋的广大地区。东方占了全球的四分之一,包括中国、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