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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宠爱 第10节

 

傅时北今晚上又有应酬。司机来开车,司机在一楼的地上停车场等待着。

下班时分,傅时北跟张坤坐电梯到公司一楼大厅,从高管专梯出来,远远的,他就看到了前面跟同事有说有笑在走着的沈甜。

沈甜身姿可真轻盈,走路自信洋溢,脸上总爱挂着笑,看着好快乐好明媚,让人看到她,也容易让心情跟着好好。

跟充满积极力量的人打交道,有时候就是很愉悦的。

目光注意到她拎着的一只大帆布包,里面装着的大概是她在公司里的一些物品。

今天是她最后一天上班了。

现在,可能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她了,以后,应该就没什么机会再见了吧。

傅时北忍不住多看了她一会儿,看了这个充满着快乐气息的人好一会儿。

祝好。

祝她回东城后一切安好。

傅时北走在沈甜的身后,他们有段距离,沈甜可没注意到这位大boss。到了公司门口,沈甜很快跟李晴分开,各自朝各自所去的方向走去。

周六,4月29号,沈甜早早起了床准备早早收拾整理行李。

六点钟从床上坐起,她没先换衣服,直接穿着吊带睡裙去洗漱。刷牙时,透过镜子,她看脖颈的某处吻痕还没消散,还是能看出来。

她的皮肤很白,那红红的吻痕在白皙的皮肤上,还挺扎眼的。

她记得傅时北吻的时候也是很温柔的,怎么就留下痕迹了。她一点也不喜欢穿高领的衣服,不过好在今天留在家收拾东西,不外出,家里没旁人在,她想穿什么衣服穿什么衣服。

洗漱过后,换上方形领口的短袖针织衫跟舒服的运动裤,把头发高高扎起,去厨房简单煮了碗速冻小馄饨,吃过饭,不到七点钟,沈甜就开始收拾整理东西。

先去衣帽间,收拾了她的衣服。

八点左右,她的手机响起,她从衣帽间的一处台面上拿起手机,看是宁盛打来的。

宁盛问她今天是不是会收拾打包东西,她嗯:“已经在收拾了。”

宁盛:“这么勤快。吃早餐了吗,我今天休息,去给你帮帮忙吧,想吃什么,待会儿给你捎过去。”

沈甜笑:“你这么好。你过来帮忙可以,但不用给我捎早餐,我吃过饭了。”

宁盛想来帮忙,她就不推辞了。

李晴是她的同事,虽然私交不错,但真不太好意思让人家假期来给她帮忙。而且,她自己能搞定的,就让李晴好好的享受她的假期吧。而她跟宁盛像是兄妹,熟的不得了,她才不怕耽误他的时间。

宁盛:“哇,都吃过饭了啊,看来你今天真的很勤快。那我就只给我自己买早餐了。”

沈甜:“嗯。”

宁盛也住附近,没多久,开车过来了,在她小区楼下的早餐店买了豆浆跟油条,还有一只茶叶蛋,拎上了楼。

上楼按响门铃,沈甜听到门铃响声,停住收拾衣服的动作,慌忙跑出去开了门。

宁盛买的油条是真香啊。

他拎着油条进屋,沈甜就闻到味儿了,不由看向他的油条。宁盛看到她的目光所在处,笑着把油条拎起,在她面前晃了晃:“想吃?给你一根?”

沈甜点头:“是有点想吃,但还是不吃了,刚吃饱了饭,再吃我怕胃里不舒服,我早上胃口不大。”说话间,朝衣帽间走去,边走又边对宁盛说,“我继续收拾我的东西去了,你在餐桌处好好吃饭吧,我就不陪你了,渴了,自己倒水喝。”

宁盛嗯,换好鞋,去洗把手,走去餐桌处,坐下来吃了饭。边吃饭,他边拿着沈甜的平板看了会儿医学类的杂志。

他十分钟后吃完饭,收拾好餐桌,再洗把手,去了沈甜的衣帽间。

“我吃完饭了,现在帮你做点什么好呢?”他问她。

沈甜在把衣服装入行李箱。她的衣服鞋子有些她不太爱穿了,会边收拾整理的时候,边把不想再穿的挑出来,准备放入楼下的旧衣服回收箱,就不带回东城了。而且女孩子的衣服,让宁盛给她收拾也不太妥,沈甜想一想,说:“哥你去书房,帮我整理下我的一些书吧。”

她挺喜欢看书跟买书的,会看小说,也会看专业类的书籍。在这边住了一年多,空空的书架上现在塞满了好些书。

书她都想带回东城,她买的都是她喜欢看的。而且,把她喜欢的书留在人家家里,人家不一定喜欢看,没留下的必要。

宁盛说好,迈着大长腿走去了书房。

沈甜很快紧跟其后进书房,告诉宁盛:“看到地上这两个厚纸箱了吗,把书整整齐齐放纸箱里就行。”

宁盛说行。

在宁盛从沈甜身旁取纸箱的时候,他才忽然注意到沈甜白皙的脖子里有处红红的类似吻痕的痕迹。

宁盛不由怔一下。

随即,脸色忽的变难看些。

他再瞥眼沈甜脖颈处的红痕,忍不住抬眼有些严肃的问了她:“甜甜你最近有交往男朋友吗?”

宁盛有时候也很直接。

刚才宁盛看她的脖子处时,沈甜立刻反应过来,她忘记了脖子里有吻痕了。在他来的时候,她忘记去换身高领衣服遮掩了。

现在他这么问她,是看见了她脖子里的吻痕了吧。

她可不想让宁盛知道前天晚上她跟个男人有过一夜情,即便她不说男人是傅时北,不说傅时北的名字,也不能告诉宁盛这件事。

怕他哪天万一说漏嘴,他们两家可是时常来往。让她爸妈知道她竟然跟男人有过一夜情,胆子还挺大,一定得骂她。也一定会天天念叨,问她到底认不认识对方,知不知道对方是做什么的,就敢一夜情。

“沈甜,你真是太大胆太野了。”想想爸妈为此一定天天嘟囔她,她脑袋就大。

而且她跟傅时北可是有说过的,这件事就翻篇,对谁都不要说起。她可不想被父母念叨起来没完,不得不提起这位前老板:“我认识好吧,我前老板行了吧,谁让人家长得帅,我贪图美色。”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不能对宁盛说什么大实话。

沈甜看向宁盛,矢口否认了,说:“我没有交往男朋友啊。”她装作不以为意的样子摸下脖子,也很直接的说,开玩笑的语气,“哥,你不会把我脖子里红的这一片当吻痕了吧?这儿是昨晚有点痒,我挠的。挠痕!我今早起床照镜子的时候,还在想呢,好像吻痕啊。”

沈甜有时候说谎也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谎言来的很自然。

大概不关别人事儿,只是想保护自己隐私的一个谎言,她没有心理负担吧,所以扯起谎来就会比较自然些。

宁盛看她反应自然,选择信了她,变难看的脸色微微缓和些。

跟傅时北差不多高,一米八几,穿着针织开衫跟运动裤的大男人很快拿起纸箱,走去书架处,开始给她收拾整理书。

沈甜再说句:“谢谢哥你帮忙了。”转身走出书房。

出书房后,沈甜忍不住深吸气平复下刚才的紧张,其实撒谎也是会有些紧张的。平复好情绪,沈甜想了想,走去衣帽间继续整理衣服前,先去找了个创可贴,贴在了吻痕处。

宁盛是个医生,她会担心她不找个东西遮掩下吻痕,万一忙完后,他靠近她,仔细看看她,注意到了她脖子那处就是吻痕而不是挠痕,那多尴尬啊。

吻痕跟挠痕也是有区别的吧。

现在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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