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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哪里还配称之为人

 

我不得不用斗鸡眼来看它。

“主人,主人……”我没听错吧!这只小蜜蜂,原本老太婆的本命蛊,此刻竟然用着可爱的萝莉音,将话语直接传达进了我的脑海。

“秋远,这蜜蜂……好像很喜欢你。”郭学友惊奇地说。

下一秒,我轻松地将这只肥蜜蜂从鼻头上拿了下来,三人更是对此啧啧称奇。

我小心地将小蜜蜂放在手背上,轻轻用手指逗弄它。它就像一只讨宠的小宠物,围着我的手指转来转去,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攻击性。

见到这神奇的一幕,原本还有些担忧的三人立刻好奇地围了上来。郭学友开玩笑地问我:“秋远,你是小龙女吗?”

金庸武侠里的小龙女,擅长与蜜蜂相处,郭学友见我与这只蜜蜂如此和谐,便误以为我也拥有类似的能力。

我不好直接解释这只蜜蜂其实是一只蛊虫,于是撒谎说:“这是我新养的宠物,所以你们放心,它不会蛰你们的。”我的话音刚落,小蜜蜂似乎真的听懂了,它朝着三人点了点头,像是在向他们打招呼。

三人见状,纷纷感到惊奇,赞叹这只小蜜蜂真是太有灵性了。郭学友和张黎明还问我这蜜蜂是从哪儿弄来的,他们也想养一只。我撒谎说:“我是在路上捡的,或许是因为我救了它一命,所以它才这么听我的话。”

“原来是路上捡的呀。”郭学友沮丧道,意识到要捡到这么一只有灵性的蜜蜂并不容易,只能感叹我的运气太好。而张黎明也有相同的想法,两人都瞬间打消了养蜜蜂的念头了。

等郭学友和张黎明与我的小蜜蜂玩够了回到各自床上后,一直保持沉默的陈德华才悄悄问我:“秋远,这只小蜜蜂,其实是蛊虫吧?”

陈德华是知道我秘密的人,因此我没有隐瞒他,如实告诉了他小蜜蜂的来历。他听完后,因已了解到蛊虫的威力,此时再看小蜜蜂的眼神,就变得愈发的热切了,几乎想把它当作神一样供奉起来。得知小蜜蜂喜欢吃新鲜的花,第二天一早,他就跑到花店买了一捧巨大的鲜花回来。其他人看到这一幕,还以为他是要向谁表白呢,结果,他竟是为了喂养蜜蜂!

为了感谢陈德华的慷慨,小蜜蜂围着他转了一圈,并撒了些粉色的花粉在他身上。

陈德华激动地问我:“小蜜蜂这是什么意思?”

我笑着恭喜他:“它这是给你撒了异性缘的花粉,你这几天都会变得很受欢迎。”为了证实我的话,陈德华随即在校园里走了一圈,回来时手上多了许多礼物,他兴奋地对我说:“秋远,这花粉真的是太厉害了!果然和你说的一样,你看,这些都是女生们送给我的,我刚才简直成了你!超受欢迎的!”

我告诉他这样的情况还能维持三天。之后的日子,为了继续享受这样的待遇,陈德华更是努力地充当起了小蜜蜂的饲养员。小蜜蜂不仅喜欢吃鲜花,还喜欢鲜牛奶和新鲜的水果,陈德华都一一满足,这无疑为我省了一笔钱。

小蜜蜂醒来后,我就想要快点告诉姚蒽瑶。当天傍晚,我便带着小蜜蜂去接姚蒽瑶放学。姚蒽瑶一见到醒来后的小蜜蜂,非常地高兴!原本,我还打算小蜜蜂醒来后就交还给姚蒽瑶,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姚蒽瑶和小蜜蜂都同时坚决地拒绝了。

小蜜蜂还带着些许生气地对我说:“主人,我已经认你当主人了,你没死之前,怎么可以把我送给其他人呢?”

我:“……”

姚蒽瑶并没有因为小蜜蜂不想跟她而感到沮丧,反而还同情起小蜜蜂,帮它来指责我:“哥哥,你不可以这样,蜜蜜哦,原来小蜜蜂还有名字叫蜜蜜!已经对你认主了,你就不能抛弃它。”

我:“……”

“哥哥,你不可以这样的!”姚蒽瑶一手细心地托着小蜜蜂,一手轻轻地抚摸着它毛绒绒的身体,一人一蜂,都略带怨念地看着我,仿佛我成了某种不仁不义的负心人,让我在风中凌乱。

好嘛,最终我答应了她们,继续带着小蜜蜂,姚蒽瑶和小蜜蜂这才开心起来。

虽然蜜蜜……小蜜蜂不能成为我的本命蛊,但它依然可以成为一只为我所用的蛊虫。当它在我的手上蛰了一下时,涌出的血珠被它如吸食花蜜般吸食了,通过我的血液,我们之间便已建立了契约,这意味着除非我死,否则它不可能成为其他蛊师的蛊虫。

由于姚蒽瑶是小蜜蜂原主人的孙女,因此小蜜蜂对她充满了好感。在没有我的命令时,它经常自己飞去找姚蒽瑶玩,同时采集野外的新鲜花朵。毕竟,花店里的花朵始终不及那些生长在野外的花朵来得自然和纯净,而且花店里也没有它最爱的有毒鲜花。

对此,我没有任何意见。相反,我更希望它能经常待在姚蒽瑶的身边,这样,姚蒽瑶就多一只蛊虫作为保护,我也能更加放心一些。

晚上,我直接留在庭誉家过夜。现在我已经得到了宿管老师=学校的许可,可以在外留宿。

早上,我回到学校上完上午和下午的课后,欧阳庆的一个电话,又把我给叫走了。一见面,他就给了我一堆厚厚的档案,里面都是各种未解的悬案,从十几年前到近几年的都有,案件类型五花八门。

“秋远,你看看这些案子,能破多少就破多少。这些都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悬案,哪怕你能解决一个,也是相当了不起的!”欧阳庆拍着我的肩膀,鼓励我说。

我无言以对,看着眼前这一大堆档案,虽然有种被布置了很多任务的感觉,但我还是接受了。

因为这些都是悬案,所以欧阳庆并没有给我设定期限,他还告诉我说,如果需要协助,只要跟我的搭档庭誉说一声就行,他会帮我处理好的。

在仔细翻阅了所有案件之后,我决定从最近的案件开始调查,选择的第一件案子名为“梦境杀人”。

案件发生在两年前,主角是名叫唐荃的蛋糕店服务员,女性,当时二十五岁,单身,居住在荣兴路八号xx公寓。案发当晚,唐荃做了一个恐怖的噩梦,她梦见自己杀死了一个陌生人。由于梦境异常逼真,她醒来后立即报了警,并详细描述了梦中的杀人过程。警方最初并未将这个荒诞的报案放在心上。

然而,次日中午,公园内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迅速介入调查。令人震惊的是,这具尸体的死因和相貌竟与唐荃梦境中描述的完全一致。这立刻引起了警方的警觉,他们迅速将唐荃列为重要嫌疑人进行调查。

可调查结果却令人费解。死者的死亡时间与唐荃的作案时间并不吻合,因为在那段时间里,唐荃正与朋友们在闺蜜家中聚会,有着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此外,警方在死者身上和凶器上均未发现唐荃的痕迹。她与死者唯一的交集——死者曾在她工作的蛋糕店里购买过蛋糕,两人还曾发生过口角。但这点证据并不足以将唐荃定罪。

警方一时陷入了困境,然而更离奇的是,“梦境杀人”的事件并未就此结束。一个月后,唐荃再次报案称自己在梦中杀了人。鉴于之前的经历,警方立即根据她的描述展开调查,找到了受害者。可当警方赶到时,受害者还活得好好的。但却在警方离开后不久,警方就接到了受害者家属的报警电话,称受害者在盥洗台里溺水身亡,其死法与唐荃的描述完全吻合。这次,唐荃同样拥有无法作案的证明,她报案时正在家中,从警方接到电话后到离开了受害者家这段时间里,她不可能这么迅速完成作案。何况,案发时受害者家中还有其他人在场,当时在客厅里看电视的家属,并未察觉到任何异常。要不是受害者的小儿子急着上厕所,喊了受害者没得到回应,家属也不会因此发现受害者已经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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