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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04】

车内有淡淡薄荷香。

霍希皱了下眉,回过身去,好半天,淡声道:「过几天拿给你。」

「每一场都要!」

「……可以下车了吗?」

盛乔唰的一下拉开车门,麻溜下去了。

车子渐渐开离车库,她站在原地跟个招财猫似的挥手,直到车子完全消失,才终于一本满足地上了电梯。

到家之后,看着空荡荡又冷冰冰的房间,兴奋褪去,不适应席捲全身。

想了想,开始翻箱倒柜把原主的存摺银行卡合同等等一股脑全部找了出来,然后一张张去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无车无房无投资,这两室一厅还是租的。

盛乔又去查了银行卡余额,看到五万三这个数字后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自己卡上都是她的十倍!堂堂女明星,居然混成这幅德行?

她拍一部戏接一个综艺也不至于这么穷吧?何况盛乔的热度并不低,虽然够不上一线,好歹也是二线小花了,每年行程也不少,至于这么惨吗?

钱呢?钱都去哪了?

盛乔满腹疑问,在手边资料翻了翻,被一份合同吸引——《星耀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艺人签约合作书》。

盛乔拿过签约合同,开始翻看。

逐条逐条,逐页逐页,看到最后,手抖得已经拿不住檔。半天,她将文件狠狠摔在地上,骂了句脏话。

原主跟星耀签的合约,竟然是以工资制的方式支付薪酬。

合约里明文规定,星耀以每月两万的工资支付盛乔报酬,除此之外,盛乔不再享有任何利益,她工作所得的所有收入,全归星耀所有。

也就是说,盛乔在给星耀打工,每个月工资两万。她拍戏上综艺打广告赚的钱,都属于星耀,她一分钱都拿不到。如果想要提前解约,则要支付解约前一年她所赚收入三倍的解约金。

原身是猪吧!签这种合约,说她是猪都抬举她了!

而且他妈的居然签了二十年?!

此时此刻只有一个成语可以形容盛乔的心情——草你妈的。

片刻,手机响起来,盛乔拿起一看,高美玲打来的。她咬牙切齿接起电话,那头笑得盛气凌人:「冷静下来了吧?想谈谈吗?」

一个小时后,高美玲敲响盛乔家的门。

这套房子,还是盛乔刚签约那会儿,她给盛乔找的,垫付了半年的房租,换来盛乔一顿感恩戴德。那会儿,盛乔当她是救世主,就差塑个金身把她供起来了。

她操控盛乔这么多年,见惯了她俯首做低唯唯诺诺的样子,今日盛乔突然奋起反抗,她只以为是最近给她的压力太大,才让盛乔一时爆发。

等盛乔冷静下来,会哭着来求她的。

但当房门打开,看见门后笔直而站的女子,她弯嘴微笑,目光冷静,看向自己时,毫无畏惧。

高美玲愣了一下,盛乔笑起来:「高姐,进来吧。」

她不会是想跟自己来个同归于尽吧?高美玲莫名其妙有点心虚。

茶几上已经泡了两杯茶,盛乔在沙发一侧坐下,伸手虚请:「高姐,坐。」

被盛乔主导的感觉太奇怪了,高美玲努力压下这种不适感,往沙发一坐,端出气势,努力拿回主导权,「小乔,最近是缺钱了吧?」

盛乔笑吟吟看她,不说话。

高美玲从包里拿出一个鼓鼓的檔袋,「这钱你拿去用,就当我送你的。」

盛乔接过来打开,瞄了两眼,「两万?」她将文件袋扔回茶几上,「高姐,打发叫花子呢?」

高美玲皱眉:「小乔,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盛乔拍拍手边那份签约合同,「最近我突然醒神了。高姐,这笔生意不划算啊,我每年能给公司赚多少钱,大家心里都有数。每个月两万工资,是不是有点太欺负人了?」

高美玲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突然可笑似的笑出来:「小乔,这合同,可不是我按着你的头逼你签的。」她往前坐了坐,前倾身子:「这可是你求着我签的。」

盛乔内心一个咯噔。

高美玲笑着看她:「现在说欺负,是不是晚了点?」

盛乔在心里提醒自己不要慌。她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只能慢慢套话,找出原主签这份不平等合约的原因,才能知道解决的办法。

「年轻不懂事,被你们坑了,我认。可是高姐,如果我把这份合约公布出去,你觉得,网路舆论会倒向哪边呢?」看见高美玲的脸色一下沉下来,盛乔笑容可人,「谁还敢签约星耀,还敢当你手下的艺人啊?我这么惨,累死累活给公司打工,都要被公司逼死了,哪部剧哪个节目还敢要我啊?」

「盛乔!」

她怅然叹气:「何必两败俱伤呢。」

高美玲气得冷笑:「盛乔,你以为这么做了,你还能在这个圈子混下去吗?」

盛乔摊手:「大不了不当明星咯。世界这么大,还能把我饿死啊?」

高美玲定定看着她,盛乔一脸无所谓的笑意,完全不像在看玩笑。两人就这么对峙半天,高美玲突然笑了一下。

那笑太过阴毒,像蛇爬行之后留下阴冷痕迹,令人生寒。

盛乔皱了皱眉。

高美玲拿出手机,不知道点了什么,将萤幕伸到她面前,笑吟吟的:「小乔,明星不当了,人总还要做吧?」

看清手机上的照片,盛乔的瞳孔顿时放大。

萤幕里,是盛乔的o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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