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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

 

一更 “我会永远陪着你。”

几天后, 十一假期的“新潮杯”全国现场小说大赛的通知下来了。

江萝看到主办方的书面通知邀请函,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

比赛在深海市举办, 而报名参加比赛的同学、需要自费前往深海市。

也就是说路费和住宿费,都需要自己出。

比赛本就是自愿报名,不是强制要求的,想参赛的同学都可以去,因此学校也不会承担这一笔路费。

江萝又查了一下火车和机票,夏溪市坐火车去海城,快车至少20个小时, 飞机当然快, 两三个小时就到了,只是…往返的价格好几千。

火车赶不及参赛, 机票又太昂贵了。

江萝思来想去, 终于还是去了办公室, 跟语文老师说自己想放弃这场比赛。

虽然比赛含金量挺高的,但她不一定能拿奖,万一拿不到、这些钱岂不是都白白花出去了吗。

语文老师照顾着小姑娘的面子, 并没有问她放弃的原因, 只是很委婉地劝说:“比赛是作协举办的,含金量挺高, 如果能拿奖,高考都可以加分,往后也能在自己的履历上留下非常耀眼的一笔。你的作文是我们班最好的,文笔很不错,想象力也很丰富, 如果你能参加比赛, 拿了奖, 对你自身有很大的帮助,多一个机会总是好的,听数学老师说你偏科很严重…”

“呃。”

她将一张“新潮杯”小说作文大赛的宣传单递到江萝手里:“你可以看看,再考虑考虑,如果获得了奖项名次,颁奖典礼甚至还能跟你喜欢的一些现当代名家作者见面,见见世面也好啊。”

“谢谢老师,我再想想吧。”

江萝退出了办公室,背靠着冷冰冰的白墙,低头仔细地看着“新潮杯”小说作文大赛的宣传单。

上面列举了十来个作家的名字,其中甚至还有她喜欢的小说作家,她看过他们的优秀作品。如果拿到了名次,颁奖典礼上就可以亲眼见见这些作家们。

这对于一个喜欢阅读、骨子里带了点文艺气质的高中女生来说,这是很大的诱惑了。

被自己喜欢的作家亲自颁奖,简直是人生的高光时刻啊!

而最重要的是,那种被认可的感觉,是江萝一直一直努力追寻的…

她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真想重新回到办公室,跟语文老师说她改变主意了,她要报名参赛。

只是,想到如此昂贵的机票,又想到江猛男每夜在夜宵摊提锅炒菜的背影…

江萝叹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宣传单折叠好,揣进兜里。

“想去就去咯。”一道清亮亮的嗓音从楼道边穿来。

江萝看到宋时微缓步走上楼梯,来到了她身边。

“我没有想去。”她摇摇头。

“小江萝,知道吗,你特别不擅长说谎,偏又是个口是心非的姑娘。”宋时微比她足足高出了十公分,可是跟她站在一起,江萝却丝毫感觉不到身高优势带来的压迫感。

恰相反,居然有点依偎的感觉。

“我没有口是心非啊。”她十分口是心非地说着,“我就是不想去,这些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

“撒谎,听说你很喜欢看书。”她贴近了小姑娘的脸蛋,勾着她的眼睛,意味深长地说,“跟我某个同样爱看书的朋友,还是知心密友哦。”

江萝看着女孩近在咫尺的纯美脸蛋,她的呼吸也带了香香的口红气息,竟、莫名有种被引诱的感觉。

难怪祁盛会喜欢她,她好漂亮,好诱人…江萝都控制不住地想和她接触、亲近。

但,江萝不会轻易认输。

小姑娘眼神倔强地望着宋时微,回道:“爱看书,不一定喜欢写作。就像某个爱看书的朋友,他连自己的情书回信都懒得写,还要叫别人代笔,纯纯的理工直男一个。”

宋时微接收到小姑娘不服输的眼神,嘴角抿了抿:“我们说的是同一个爱看书的朋友吗?”

“也许啊。”

“那位朋友,听说也报名了比赛。”宋时微意味深长地用眼神勾着江萝,“你确定…不去吗?”

“……”

祁盛也报名了!

这家伙,作文经常是洋洋洒洒一大篇,倒是博古通今,挥洒自如。

但关键是…每次都跑题!他只写自己想写的,见解独特,却也得不到语文老师的青眼。

用他的话说,写作只是为了表达自我。

江萝不止一次警告他,高考作文不是给你表达自我用的,是要拿高分,要考好大学,一定要按照应制的规范来写。

后来,在作文方面,小姑娘的“谆谆教诲”直接把祁盛搞叛逆了,“雾宿巷的第一文学家”最终选择了理科,并且发誓远离文学界,投身科研事业。

所以他参加“新潮杯”,只怕别有用心。

是为了陪宋时微吧。

人家宋时微根本不喜欢他,不知道表白过没有。

应该没有,表白了十有八九会被拒绝。

祁盛这么骄傲的人,被拒绝了是不会死缠烂打的。

江萝心里酸酸涩涩的,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

宋时微这么美好优秀的女孩子,她也喜欢她,不想嫉妒她。

可她又控制不住心里一阵阵的难过。

……

晚上,江猛男收摊回家,兴冲冲地问她:“乖宝,你们学校有个小说作文大赛啊?你报名了没有?”

“啊,你怎么知道?”

“刚刚煤球胖子他们来店里吃饭,听到他们在说,好像那几个小子都报名了。”

江猛男洗着脸,说道,“那几个理科生,作文写得跟坨shi一样,他们都报名了,就问问你,你作文不是写的挺好吗,以前投稿杂志还被录用过。”

“不要再说杂志的事情了,我们不是说好不提那件事吗!”

以前江萝帮祁盛写情书回信,有一封回信写得那是相当满意、真情实感,她写完直接感动哭,一时脑热就投了青春杂志,没想到居然录用了。

后来胖子和煤球他们买到杂志,天天在巷子口朗诵她写的情书——

“季风迷失于城市森林的上空,正如我迷失于夜色中,头顶苍茫的青色月光,吻着我荒芜的过往…”

胖子和煤球俩人二合奏,在叔叔阿姨大爷大妈来来回回的巷子口朗诵了整整一周!

祁盛倚在墙边,边听边笑。

就为这事儿,江萝差点也跟着退出文学界。

太丢脸了!

那几年喜欢写点无病呻吟的痛疼文字,现在想起来真是太羞耻了。

“闺女,既然他们都要参加,你为啥不参加?”

“不想参加啊,觉得没什么意思。”江萝心虚地说。

“听说拿了奖,高考也可以加分啊,这还没意思?”

“我拿不到奖的,白跑一趟,就不去凑热闹了吧。”

江猛男看出了女儿闷闷不乐的心绪,走到桌边,脑袋凑过来跟她胖胖的小脸贴一块:“真的…不去啊?”

“嗯,不去了,我们班的宋时微要去,她肯定能拿奖。”

“这又是谁啊?”

“就是…那天一起跳舞的女孩啊,祁盛特别喜欢她。”

“不是,乖宝,你怎么总喜欢跟你情敌当闺蜜?这什么癖好。”

“哎呀,不是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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