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出现了从天而降的主角/黎阳要像上一世的他伤退剧情杀吗
简时一不愿意忍气吞声,进门扔下包,唇瓣一搭,已经打算冲黎阳好好口头输出一番。
结果直接被黎阳武力镇压了。
过了几分钟,他顶着被揉得乱糟糟的头发坐在书桌前,颇有些生无可恋。可不等他调整好心情开始解决作业,先被黎阳踩着椅子转盘勾过去。
“……”
真就是在武力方面对这个混蛋毫无办法了。
简时一垂眼,清俊的脸上隐隐露出点恼意,“你还打比赛,腿不想要了?”
他抬脚想踹,被黎阳一手掐着脚腕子抬腿上压住了。这么一来,他更没办法挣扎,只能被迫听着黎阳跟他絮絮叨叨。
“打个省级赛,那不是手拿把掐的。”黎阳压着简时一的腿,还得空转身给简时一搞了个冷泡茶。等到把简时一的杯子推过去,他这才放人,后仰着椅背胡乱转悠,像是在思考,“不过听说附中转来了个挺牛的新人,才高二,上周和七中的比赛,差点把胡煜干掉了。”
简时一刚打开杯子想要喝口水,可一听黎阳这话,手上动作就停下了。
不能怪他敏感,实在是这情况听着就让他觉得离谱。
他是不去现场看比赛,但不代表他就不知道当地的情况。
要知道本省高中组的篮球赛事,最近七年的冠军都被一中和七中垄断。尤其这两年,黎阳进队风头正盛,更是已经两连冠。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这两个学校才经常约着友谊赛,本着互相进步的想法,打得也是有来有回。
至于黎阳嘴里的胡煜,他也是知道的,七中篮球队的一把手,无论是社媒新闻还是杂志,甚至从黎阳嘴里,他都听到过不少夸奖的话。
现在突然出现一个人,带着个这几年省赛三强都进不了的队伍,差点要压胡煜一头。
简时一莫名有些嘴干了。
钢笔在手里打着转,简时一抿唇,忍耐着没有去看黎阳的表情。他仔细回忆了一下,就算他不想承认,但黎阳确实是……
很像上一世的他。
天分极佳,努力自律,并且极有领导能力。黎阳现在的处境和当时的他已经是大差不差,连续两年带领队伍拿下第一,现在也确实是在准备高三最后的比赛了。
但上一世的他没能走上赛场,他被踩断了腿,他自杀了。
简时一呼吸一滞,钢笔啪嗒落在卷面上。
黎阳听见动静转头,正巧看见简时一颇为不自在的调整了面色,担忧地问:“你不会生病了吧?要不就不抄了,到学校我帮你跟老师解释。”
简时一摇头,但是也确实没有现在解决作业的心情了。他喝了口茶,凉意伴随着沁人心脾的茶香进入肺腑,让他终于冷静下来,“你没去找周远辰问问吗,他不是在附中?”
“你是真的对别人没有一点关心啊,我以为他已经是你唯一熟悉的学弟了。”黎阳嘴角抽搐,“他这学期开学就是附中篮球队队长了。”
“……”
简时一黑脸,抄起脚边的包砸了过去。
抬手就把包接住了,但黎阳也只能好生安放在自己手边。他担心简时一不舒服,也不敢再跟简时一闹,冲人比划了个认输的手势,自觉转过去戴上耳机看电影了。
而简时一,默默在心里将黎阳规划到了白痴笨蛋的那一类。他要撤回之前那句黎阳和他很像的话,因为无论上一世还是现在,他都是很聪明的人。
才不会像黎阳。
周末顺顺利利过去了,周一,简时一继续心安理得的坐着黎阳的车去学校。他手里拎着一份早餐,另一份已经进了自己嘴里。黎阳停车的时间,他把牛奶插好吸管,等到黎阳出来了,顺手递过去,“放学训练多久?”
“两个小时,你可以去图书馆待着,有空调,看看闲书……”说着说着话音一顿,黎阳又想起来周末被母亲提点的,于是状似不经意地补充,“没事做的话,再看看大学想去哪儿。”
“我有事做。”简时一拒绝得毫不留情,因为走在前面,也没注意到黎阳吃瘪的表情。但过了半分钟,他又回头,“那种东西,不能你看吗?我懒得麻烦。”
饶是黎阳觉得自己是聪明人,也花了点时间才反应过来简时一的意思。
就是要和他去一个学校。
当然了,他自恋,但也没有到无可救药的地步,还不至于觉得简时一是因为暗恋他想要跟他一起。他毫不怀疑,简时一就是想上大学也有个保姆。
但是也可以,和简时一这种家伙在一起,他必须做大度的人。
不然这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够他生闷气的。
虽然简时一说放学之后有事情,但黎阳权当这是想偷懒的托辞。下课之后他抱着球,斜眼睨人,“训练你都懒得来看了?”
这话里好像有点情绪,简时一脑门儿上顶着问号,抬眼的时候也确实是困惑,“我说了有事啊。”
黎阳大着胆子,“信你个鬼,你就懒吧。”
简时一确实懒,但他是懒得再跟黎阳多说。等到黎阳走了,他直接摸了黎阳包里的车钥匙,下楼蹬着自行车去了附中。
高中生都穿校服,于是简时一在校门口就被门卫拦了下来。他一脚点地稳住车,先是发消息问周远辰现在有没有时间,收到回复,这才打电话过去说自己已经在附中校门口。
“想进你们学校逛逛,你有时间的话,能来南门带我进去吗?”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简时一安心在门口等着。过了十分钟,他看见穿着球衣的男生快步朝着这边跑过来,难得主动地抬手招了下,得到回应,这才和门卫打了招呼进去。
这个时间,几乎有比赛安排的各个社团都在训练。简时一和周远辰并肩往里走,略带歉意地问:“会不会耽误你训练?”
“不会,当然不会。”
周远辰是跑过来的,得亏体质好,才没有丢人的大喘气,但面颊还是有些红了。他领着简时一沿着主干道往里走,因为自己是篮球队的人,于是下意识就想带简时一先去看看运动场那边,“现在基本都在训练,我们去运动场吧。”
简时一点头,将自行车锁在了林荫下边的车棚里。
他穿的一中的校服,加之又长得好,这个时间出现在附中校园里,引得不少人侧目。可他本人完全不在意,只像个真正的观光客那样东瞧西看。
人还没到运动场,简时一已经确定了,这真的有点符合热血少年漫的主角设定。
因为附中校队算不得强,所以学生对于篮球队的讨论度很低。哪怕是上周和七中的友谊赛打得算是精彩了,可仍旧没多少人在意。
就连路边的公告栏和学生们的宣发板,篮球队的消息都少之又少。偶尔出现一点,还是镶边角。
天选热血少年漫主角队,就等着一个人从天而降拯救世界,干掉所有的排在前头的人,最后站上领奖台。
靠近球场了,球鞋和地面摩擦的声响以及运球投篮声都让人听得分明。简时一走上观众席,看着那个身高腿长的男生在三分线外一跃而起。
篮球脱手,从空中划过一道抛物线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中哐当一声落入篮网。
那一瞬间,简时一像是又看见了漫画的最后一页,他的队友将那个人高高举起。
再次出现了,从天而降的主角。
明明只是放学训练,但简时一能看出来现在场上气氛绝佳。他参加过许多比赛,更认识无数的奔着冠军去的选手,他比谁都清楚,一个队伍的氛围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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