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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7章

 

四楼:楼上的是看不起谁呢?up出手,会少于十年吗?!

五楼:我刚才搜网上搜索了一下,侵害计算机信息罪的判刑貌似也不高啊。

六楼:以我对up的了解,这个案子绝对涉及了其他罪名!

七楼:我赌上全部身家,绝对有某个幸运儿的刑期超过十五年!

八楼:才十五年?我压二十年!

九楼:可惜我国的法系的最高刑期只有二十五年,要是像国外一样有个两百年就好了。

十楼:两百年?到时候死在监狱里给人养老吗?

十一楼:那么问题来了,要是罪犯在服刑期间死在了监狱里,该怎么处理?继续关押他的尸体吗?

十二楼:这要看是怎么死的了。

十三楼:开门,查水表!

十四楼……

短短时间。

评论数已经超出了三千,并且还在源源不断的增长中。

而网友们讨论的重点……

也从押注刑期,到罪犯死在监狱该如何处理。

“这个……估计只有up才知道吧?”

看到这个“学术性”的问题,马明苦笑着摇了摇头。

他虽然也跟着学了那么久的法律知识。

但这种问题还从来没遇到过。

……

晋城。

养老院里。

法律顾问办公室。

趁着上班时间,秦牧同样也在逛着论坛。

也注意到了网友们讨论的这个新焦点。

“这些网友们关注的方向……未免有点离谱。”

秦牧嘴角抽了抽。

也有些惊讶。

有人提出了服刑人员死在了监狱里该如何处理,居然直接引起了热议。

至于这个问题……

其实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按照《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检察院、法院。

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

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

罪犯非正常死亡的,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如果罪犯是自杀的……

情况又另当别论了,需要追究管教人员和看管人员的责任。

因为……

罪犯被羁押在监狱里,监狱机构有责任保护罪犯的安全。

不过话又说回来。

只要进了监狱,想要自杀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此外。

如果是因为在监狱劳动改造期间,意外受伤或者死亡……

其家属还可以向监狱或者看守所申请相应的赔偿。

若是监狱不予赔偿,可以将其告上法庭。

至于未曾服完的刑期……

自然是人死如灯灭,和债务一样,人死则消,不再追究。

不过……

刑期和债务有一点不同的是,继承了死者遗产的人,也视作继承了相应的债务。

而刑期则无法继承。

这个案子牵扯太广了

“既然论坛已经恢复了,相信……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等到开庭消息了。”

看着论坛网友们的聊天。

秦牧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这个案子历时这么久……

总算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在这个案子里。

无论是唐岁明,还是廖向铭等人,亦或是其他黑客团队,基本上都逃脱不了相应的惩罚。

至于刑期多少……

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

两日后。

晋城。

养老院里。

“将军!”

秦牧正在陪着张清源下棋,突然接到了沈岛的电话。

“对了,你这次举报的人,已经全数落网了。”

一接通。

沈岛便开门见山的说道:“但有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牵扯到的人太多了,估计……短时间内无法开庭了。”

“牵扯的人太多?”

秦牧愣了一下,有些没听明白。

这个案子也就是唐岁明、廖向铭这些人所做的。

案情并不复杂。

要查的话……

基本上一查就查清楚了,不太可能牵扯到其他人。

“唐岁明那边……供出了不少人。”

沈岛淡淡提了一句,但并未详细说明。

这些都是警方的内部机密。

他如果不是和秦牧关系还不错,是根本不会说这些的。

“你作为举报人,到时候开庭的话,肯定会提前通知你的,你耐心等待消息吧。”

最后。

简单交代了几句,沈岛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似乎还有别的要紧事处理。

“案子?又有案子?”

正在和秦牧对弈的张清源距离最近,听到了“案子”两个字。

两眼顿时放光。

颇为激动。

旁边的李卫国、宋天成等人同样如此。

就像是一群饿狼一样。

片刻间将秦牧围在了中心,七嘴八舌地追问了起来。

“小秦,你这可不厚道哈,上次有案子就没跟我们说,这个案子又打算瞒着我们?”

“我就说你这段时间偷偷摸摸的肯定不正常,快跟我们说说,又有哪些人要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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