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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吃完后,他照例把她送回家,却在小区门口时,宋泊礼喊住了沈蔷。

沈蔷回眸,语气不怎么好,道:“怎么了?”

“我那离机场近,你不用起那么早。”宋泊礼上前,站在沈蔷面前,道:“去我那住一晚,我送你去机场,好吗?”

“我睡客房。”

他补充这句话,告诉她,他没想占她便宜。

沈蔷想到刚才吃饭的那一幕。

别过头,报复性的道:“你好不容易休息,一个人好好放松一下吧。”

在挖苦他,在讽刺他。

宋泊礼失笑,不和她绕弯子了,牵起沈蔷的手,玉质扇骨的手轻轻摸了摸沈蔷小手上的虎口,语调缱绻,道:“我们快十天没见了,我很想你。”

作者有话说:

前三十红包。

宋泊礼:我媳妇儿真可爱。

蔷蔷明天要去比赛啦。宋狗也是比较有心机的。

哈哈哈哈哈哈。

◎“我一直在你身后,从未走远。”◎

沈蔷上去推着行李下来时, 其中一个室友问道:“这大半夜的,你推着行李箱去哪?和男朋友出去过夜吗?”

以前大学的时候,舍友三人也曾这么问过她, 但当时她的回答就是有些不好意思,在意别人的看法, 但这次她却很自然的点点头。不出错的话, 他应该是她未来男朋友。

另一个舍友道:“行啊你, 看不出来你有男朋友,你男朋友干什么的?本地的吗?”

要说女人是男人最好的单品。

那么女人的交际圈一般也都是看身边的男人是什么档次。

沈蔷不想说宋泊礼,只含糊说:“大学时期的时候就谈着的了,港城人。”

她追着问, “港城那边房价很贵的,你男朋友是港城本地的, 那不是得很有钱?”

“我们还没见家长,”沈蔷不想告诉她们具体情况,只能半真半假回复。

室友的反应却很微妙,忍着笑, 道:“你大学的时候就和他谈,算下来也得好几年了,还没见家长,要我说, 一个男人想娶你,早就带你回去见家长了,估计就是找你打发时间的,你还是自己上心点吧。”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如此, 听见你过得好, 就会追着你问东问西, 直到你说出令她满意的你过得不好的点时,她才会以一个同情者的身份,劝你,然后停止话题。

沈蔷没太在意她们说的,她现在只专注自己。

龚文文说的有道理,一个男人如果爱你,他会自觉处理好所有的困难。

她不想去问宋泊礼为何不带她回家,他若是真心,他会做好一切。

-

沈蔷推着小行李箱下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宋泊礼正靠在小区墙上抽烟。

身高体长,长腿点地,月光洒下来,照在他身上,他穿着西服衬衫,有种清冷疏离君子气质,她收回视线,行李箱的轮子压在地板上发出微弱的声响,沈蔷脚步轻快往前走。

轮子碾压水泥路发出细微的声音打断了宋泊礼的思绪,他眼眸一掀看见了往外走出来的沈蔷。

他眼里有笑,方才那种疏离感早已荡然无存,毫不犹豫徒手将烟掐灭,朝她走去,手自然的接过她手中的行李,又接过她手中去hrd钻石大赛比赛的保险箱,道:“饿吗?”

她刚才不开心,日料只吃了一点。

沈蔷其实上去再下来还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去男方家里住,虽说两人打着追求的幌子做尽了暧昧的事情,但是宋泊礼这一句饿吗,却巧妙地缓解了她的尴尬,她点点头,道:“有点点。”

“我打电话叫人送了夜宵去家里,回到家就能吃上了。”

宋泊礼推着行李箱,带着沈蔷往车那边走去。她发现他变了很多,和她约会的时候很少会带司机,都是自己开车,还有刚才他句句话里都是家。

回到檀宫的时候,沈蔷一眼就看见了十多天前的竹藤秋千。地上还有那些玫瑰花,有些已经干枯了。她一边往前走,一边频频往那边看去,最终问出:“你很喜欢朱丽叶?”

宋泊礼知道她说的是花,“你不喜欢玫瑰花?”他以为女孩儿都爱玫瑰。

“也不是不喜欢,就是感觉太贵了,而且,可以用蔷薇花,你之前不都是送我蔷薇花吗?”沈蔷真的很好奇,“你在哪里凑齐买的七种一起,很好看。”

朱丽叶的玫瑰的售价高达七位数,他轻笑,并没有觉得给沈蔷制造浪漫是一件很浪费的事情,“以后等你嫁给我了掌管我的钱之后,你就会发现,你可以每天泡朱丽叶玫瑰花瓣浴。”

他总是能一句话就逗的她有些不好意思。轻描淡写的一句嫁给他,他说的很笃定,好像她一定会是他的一样。

“至于蔷薇花,我说我不是买的,你信吗?”

“我不信。”沈蔷毫不犹豫回答。

宋泊礼嘴角一扬,不与她争辩。

有些事情她之后会知道的。

他带着沈蔷坐在了餐厅前,然后把刚才交代买到的宵夜拆开,他买了茶楼的夜宵,多数以清淡为主,但是为了照顾沈蔷爱吃辣的口味,还买了一份麻辣龙虾。

但偏偏,沈蔷爱吃虾,特别是麻辣龙虾,她能自己吃完一盆。所以她一眼就看见了麻辣龙虾,伸出手去拿手套。

下一秒手套被宋泊礼拿走。

沈蔷一愣,看向他。

宋泊礼玉质扇骨修长的手拿起红色的虾,眉头微微蹙起,观察了几秒后,他三两下就把虾剥好,就在沈蔷还不解时,他却把虾放在了沈蔷的餐盘里。

沈蔷有些惊讶,道:“给我的?”

“当然了,”宋泊礼轻笑道:“你负责吃,我负责剥。”

沈蔷并未与宋泊礼客气,他剥多少个,她吃多少个。

有了这份小龙虾,桌上的其他宵夜成了摆设。

沈蔷的视线从其他的餐点上收回,余光看见宋泊礼。

他坐在她的右手边,白衬衫袖口挽起到手肘,那双签合同,养尊处优的手,此刻正浸满龙虾的辣油。

院子外面是竹藤秋千和玫瑰,里面是暖黄的灯光,他们和谐的坐在一起,他满身疲倦还为她剥虾,她乖巧像个孩子等着投喂。这种感觉令沈蔷觉得有点神奇。

他在外是人人都觉得充满手段的资本家,甚至于建也曾和她说过,宋泊礼在生意上给别人赚的都是宋氏自愿不要的,但就是这么一个外人眼里利己资本家,愿意为她洗手做羹汤。

这种就算是偏爱吗?

他只给她。

沈蔷吃着龙虾的小嘴油滋滋的,她轻轻的擦了擦嘴,思索片刻,她道:“你不会觉得这样的日子很枯燥吗?”

在宋泊礼不解的眼神下,她继续说:“约会、回家、做饭、睡觉、男人不都是迫切的想要有个家,然后不回吗?”

敏感的人就是如此,对幸福总是产生未知的恐惧,哪怕恐惧还未发生。她对幸福对未来充满期待却又惶恐。宋泊礼垂眸,剥虾的动作没停,他清楚沈蔷的敏感又开始作祟。

在沈蔷的注视下,他把把手上刚好剥好的虾肉轻轻的塞到了她的小嘴里。

“世界上有不幸福的人,那就有幸福的人,”宋泊礼知道她在找寻一种安全感和保障,就像他很早之前说的,沈蔷需要千千万万句我爱你,“说一千道一万,蔷蔷,你不如现在在心里给自己一个期限打赌,如果以后你有一点点后悔和我在一起,那就把宋氏的所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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