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之前他爹巴不得他整天读书,不要为其他事情分心,现在竟然让他抄书?
朱寻淼正这么想着,朱前又道:“等等,你抄书就没空读书了……你在学堂里找个人,让他帮你抄吧!”
这才对么!朱寻淼答应下来,准备明天就去找人帮忙抄书。
他家虽有钱,但县城一些读书人看不起他,县城由一个老举人办的最好的学堂,就不愿意收他,他只能跟着眼里只有钱的李秀才读书。
李秀才爱钱,什么学生都收,他的同窗,有很多学问一般并不打算走科举道路。
这些人只想认个字方便将来找差事,自然也就愿意帮人抄书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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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前的自传, 黎青执在写了一个开头之后,就代入进去,越写越好。
这个好, 指的并不是文采,主要还是情感。
朱前家境贫寒, 但一心想要过上好日子,并愿意为之奋斗……这样的情绪黎青执可以感同身受。
他如今的想法, 就跟朱前年轻时的想法一模一样。
他也想过好日子, 他想吃好吃的!
再加上他将朱前的一些经历美化了一番……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他已经写了三万字, 而朱前从头到尾, 都没让他修改。
朱前真的是个再好不过的甲方。
写了十天,黎青执的写字速度快了许多, 但他一天还是写三千字,同时有意识地将字写得更端正。
他有心参加科举,而想要参加科举,必须有一手好字。
这个好,指的不是拥有独特的风骨自成一体的那种好, 而是字迹乌黑光洁大小一致,像印刷字那样的好。
对此黎青执很能理解, 他高考前为了卷面分,还专门练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