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
完全无法反驳,没有办法,初眠只能将外套脱掉后,身上仍然留着件t恤,“这件待会开拍了再脱。”
这次,服装师总算没有拒绝,初眠心里松了口气,这才埋头继续看起了剧本。
故事发生在架空的古代。
【溪灵村是紧靠在海边的村庄,各家各户靠打鱼为生,除了奚月。
奚月是京城人,但是因为从小体弱多病,算命先生算出必须将他送去最南边靠海的村庄,否则奚月活不到十八岁。
因此,年仅八岁的奚月便被送到了这里。
原本跟着奚月来的还有奶娘和两个小厮和两个丫鬟,然而不知为何,这五人在奚月十岁生辰的时候便被奚月的母亲派人过来带回了京城。
被派来的人原话是这么说的:“夫人说了,大少爷已经十岁了,便不需要外套小厮伺候了,不然等十八岁回了府,不就变成废人了。”
接下来,奚月便一个人在溪灵村生活了七年,在这七年里,他的父亲和母亲从未过来看过他,只是在每年年初派人送来些银子。
而被派过来送银子的家仆,对奚月的态度也是十分不敬。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授意,这个家仆告诉奚月,他现在已经不是大少爷了,而是二少爷。
奚府如今的大少爷是奚月的远房堂哥,奚漠。
听家仆说,奚漠是前几年投奔奚府认亲的,听说他的爹娘因为在运输货物的途中被强盗杀死,见他可怜,奚老爷便收留了他。
显然,奚老爷和奚夫人非常喜欢他,不然也不会放着他们唯一的亲生儿子在村庄里受苦也不管了。
奚月独自生活了这么多年,已经不再对奚老爷和奚夫人仍然抱有期望和感情,然而在听闻此事后,还是病倒了,连续卧床半个月后因为心情烦闷再加上半个月没有出门,便在半夜一个人来到了海边。
然后……
便捡到了被海浪冲到岸边的初眠。
淡蓝色的长发是奚月从未见过的,更何况,倒在海边的初眠,他的下半身竟然不是腿,竟然是淡粉色的鱼尾。
奚月在短暂的惊讶后,原本不想去管这个奇怪的“人”,但在看见初眠还在流血的鱼尾后,动了恻隐之心,将他抱回了家。
奚月猜测,初眠应该是在躲避什么东西时,弄伤了鱼尾,因为是失血过多晕过去紧接着被海浪冲到了岸边。
给初眠受伤的鱼尾敷上金疮药后,奚月刚想给初眠的鱼尾简单包扎一下,就见面前的鱼尾突然变成了一对修长白皙的腿。】
看到了这里,初眠的耳尖蓦地红了。
他很想现在冲到郭导面前,问一下他,确定这个剧本里写的画面可以在电视上播出吗。
正准备接着往下看,化妆室的门被推开,奚明走了进来。
想到待会两人要拍摄的戏份,初眠默默地将头偏向了另外一边,不敢去看他。
奚明显然已经看完了剧本,见初眠一副不敢看他的模样,墨色的眸子快速闪过了一抹笑意,语气里带着戏谑:“早安,小美人鱼。”
初眠:“……”
将头转了回来,有气无力地看向奚明,幽幽地开口:“这个世界你可是主角,你没理由继续摆烂了。”
而且…主角的人设是病美人,以奚明一个人可以和七八个人对抗的实力,除了“美人”外,几乎都和人物设定完全相反。
奚明轻笑了声,弯下了身体,将嘴凑到初眠的耳边:“既然这样的话,待会你可要帮我啊,大明星。”
呼吸喷洒在初眠的耳畔,初眠只觉得耳朵更热了,连忙捂着耳朵往旁边躲了躲。
这人,就不会好好说话吗!!!
剩下的剧情初眠还没有看完,见妆造师正在给奚明化妆,便干脆坐在一旁,边看接下来的剧情边等奚明。
【初眠醒来后失去了记忆,除了记得自己是美人鱼和姓名以外不记得任何事情。因为初眠还受着伤,奚月便让他暂时住在这里。
因为初眠与旁人不同的发色和瞳孔颜色,初眠白天从来不出门,只有在晚上时才会偶尔戴上斗笠和奚月一同出门。
奇怪的是,自从遇上初眠后,奚月的身体竟然一天比一天的好了起来。
两人就这样在溪灵村过了大半年。
然而,在离奚月十八岁生辰还有一个月的时候,某天半夜,一伙持刀的黑衣人却闯进了奚月的房里。
如果是一年以前,体弱多病的奚月绝对会成为他们的刀下亡魂。可是现在,在他们刚踏入院子里时就觉察到他们的动静,提前带着初眠躲进了房子下面的密室里。
密室是奚月和初眠今年挖好的,里面也提前准备好了水和食物。
因为初眠每隔一段时间必须去海里待几个时辰,一周后估摸着那些黑衣人应该离开了,奚月便和初眠离开了密室。
又过了几天,奚明等来了奚府派来接他回京城的马车。】
因为时长的原因,在溪灵村发生的事情只会拍摄奚月将初眠从海边剪回来再疗伤的镜头。
又因为主角是奚明的原因,初眠这一次打算好好地走主线剧情。除非另外几个嘉宾改变了剧情,否则剧本怎么写,他就准备怎么演。
因为溪灵村的戏份只有初眠和奚明,因此另外的六个嘉宾现在还没有来到片场。
坐在剧组搭建的沙滩上,初眠将服装组准备的鱼尾换上后,咬咬牙,脱掉了上衣。
初眠的皮肤很白,虽然瘦但是却不怎么显露出骨头,造型师又在初眠的上半身撒了一些闪粉。
随着郭导的“action”,拍摄开始了。
---------------
在看见面前这个“人”本应该是腿的位置却是一条鱼尾时,素来没什么情绪的眸子闪过了一抹诧异。
但也仅仅只有一秒钟,诧异的情绪便转瞬即逝。
面前的这个,是“人”还是“鱼”,都和他无关。
正准备离开,余光却扫到了鱼尾上的血迹。
想到了这几年自己即使病了,也是一个人躺在床上独自撑下来,没有任何人管他。心里微微一动,原本已经迈开的腿也停下。
半晌,他还是转过身,抱起了地上的“人”。
月光洒在怀里这个“人”的脸上,奚月发现他长得很漂亮,皮肤异常的白,嘴唇也红得似血。
还有那一头淡蓝色的长发。
奚月知道,他捡回了一个大麻烦。
抱着初眠回了他住的屋子,奚月将他放在了床上,细细地打量了他一会儿,才拿出了金疮药。
不知道面前的“人”是被什么东西伤到了,血迹已经干涸。奚月上药的力度不大,也许是鱼尾上的伤口过于恐怖,他难得动了恻隐之心,将鱼尾放在了自己的腿上,上好了药后,又顺便拿起毛巾将仍然有些潮湿的伤口边缘擦拭了一遍。
接着,正准备把伤口包扎起来,鱼尾蓦地发出了一道金光。
金光过后,奚月半敛眸子,看着原本放在腿上的鱼尾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对白皙修长的双腿。
奚月:“……”
面无表情的漂亮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波动。
作者有话说:
奚明:你没穿裤子。
初眠:……………
视线缓缓地上移, 奚月眼角狠狠地跳了几下,扯过了床上的被子将少年包裹的严严实实。
就在此时,少年缓缓睁开了眼睛。
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