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节
弄枪,诗书文墨虽通,却实没个高门郎君做派,若再不在这些上面衬一衬,你简直成了乡野村夫,很是不堪入目。”
周宛宁掩唇笑起来,眉眼弯弯,水泠泠的杏眼中全是温暖。
姜元瞻不可否认。
自他长成,越发不爱这样所谓雅正的颜色。
譬如月白,沧浪,靛蓝,诸如此类的。
倒是三郎每日里穿的都是这些,戴的又大多是羊脂白玉一类,连东陵玉的都很少。
还有赵行。
他则多选些玄色,墨绿一类。
毕竟有时风尘仆仆赶路,这颜色还耐脏呢。
再不然少时到洗脚大营的练武场上去练习骑射,难不成穿的文质彬彬,去给人笑话吗?
但他又想,年轻女郎都爱美,大约没有不爱儒雅郎君的。
周正温润,朗朗清隽。
他是来与心爱的女郎讲真心话的,又不是要到兵营里去带兵。
早几日前特意准备了这么一身儿,新做的。
姜元瞻递了杯茶过去:“如今在京中行走,我原本就是士族高门的郎君,翩翩贵公子,难道不正该如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