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6节
正宗支钉烧满釉,没几个亿拿不下来!
他拿着后世的眼光去看自己的花瓶,初步评估价能值十个亿, 觉得哪儿哪儿都好看。志冲很喜欢自己的红瓶子, 平日里觉得光摆着就很好看。
回到住处之后, 公主兴致勃勃地把鲜花从篮子里拿出来,选了一小束,加水插到红瓶当中。她往后退了几步,仔细打量一番,觉得……不太好看。
定州红瓷是好看的,撒佛花也是好看的,可是结合在一起——
小黄花插到几个亿的高挑花瓶里面,它撑不起来。
志冲想了想,取来一只白色的大碗。这个碗很普通,是她被哥哥带着,在东京路边摊买的,所费不过十五个铜板。她把花养在碗里,这会儿可算可爱多了。
她赞叹道:“真好看呀。”
公主的撒佛花有很多,她单养这一碗,用不完。她先把鲜花送给自己亲近的人,哥哥、嫣儿、教她相扑健身的孙三娘算一个,她新戏的女主角悍小娘也算一个。
她连教授骑术的狄青都算上。
“小青——”
她跟狄青熟悉了,很少喊他先生,倒有多了几分同龄人的亲昵,“小青,我这里有好多花,我送你一把,卖的人说很好养的。”
狄青:人家骗你,你也信?
他低头看着怀里的一束花,花瓣上沾着小粒的露水,显得娇嫩又可爱。这样的花放在暖房,姑且能养三四日。若是放在他住的小破地儿,半天时间能冻得只剩下霜。
插花是富贵人家的喜好,他没钱养花。
拒绝的话到了嘴边,他对上公主清澈的眼神,说不出口。公主待他如好友,他怎么能辜负别人的一番心意呢?
“……谢谢公主的赏赐,青很喜欢。”
“小青,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没有赏赐,也没有什么公主。”
他这样说,志冲有些不高兴了。她从前一个朋友也没有,直到哥哥把她接出来,她才结交到好多朋友。
嫣儿是她的朋友,小青也是她的朋友。
小青教她骑马,还愿意教她耍刀和射箭,这样的朋友去哪儿找?
“你等等,我还有东西要给你。”公主提着裙子跑回去,很快她脸蛋红扑扑地跑回来,手里提着一篮子东西。
隐约有食物的香气飘散出来。
她掀开篮子上面的布,里头全是刚炒熟的胡桃。核桃被敲开一条小缝,才好让香料的味道浸透进去。她把这篮子炒货递过去,高兴地说:“小青,这是炒过的五香胡桃,我今日看别人都有买熟胡桃的,说是新年吃最好。我没什么礼物好送给你,便再送你一篮子胡桃,当个零嘴。”
“多谢公主。”
狄青提着这么一篮子五香核桃,毫不费力气,可是他莫名觉得沉。能有这么一个实心实意对你好的人,真的很难得。
公主是天上的月亮,他一个贼配军何德何能,能与明月做朋友,收她的礼物?
他小心翼翼地把撒佛花塞到怀里,用体温温暖着它。他有一匹代步的老马,他一手提着熟胡桃,单手骑着马回去自己租赁的房子。
他是外地人,身上又背着命案,脸上有刺青,看起来不像是好人。寻常百姓不愿意租房给他,他只能跟楼店务租房。
楼店务是官营的机构,负责东京及地方公租房的管理、出租和维修。狄青每个月交房租给楼店务,楼店务收齐了所有住户的租金,把钱运送到左藏库。左藏库是官家的仓库,官家对左藏库里面的东西拥有支配权。
四舍五入,大宋皇帝是最大的包租公。
官家开办的公租房,是东京价格最实惠的。私人出租的房子日收四五百文,官家的房子一个月才收四五百文。对于穷困潦倒的流民、老人等,还有更优惠的房子,一年只需要交几百文。
当然,一分钱一分货,便宜的东西不能要求太高。
狄青穿过好几条人口吵杂的街道,下马,他牵着老马进去一栋破落的小院,院子里挨挨挤挤住了四户人家将近二十个人,小孩吵闹尖叫的声音日复一日地吵着。
他把老马拴在墙边的老榆树上,不怕被人偷。
他犯过案充过军,据说还打死过人。他这个“恶徒”刚搬来没几日,出手教训过几个小偷。附近的小流氓都绕着这边走,不来这边小偷小摸,怕被他打死。
看他回来,院子里玩耍的小孩被妇人揪着,要扯回去屋里。小孩不乐意,他娘一巴掌扇过去,骂骂咧咧:“再不走,贼配军把你捉去下酒吃!”
说着,妇人往这边瞪了一眼,仿佛跟犯过事的人住一个房子,凭白拉低了她的身份。
狄青自嘲一下,在别人眼里,他便是这样的人。
他进屋,把怀里的撒佛花掏出来,放下手里的一篮子胡桃。好多人怕他,官家不怕,公主也不怕。
他们兄妹二人都是天底下很好的人。
他从柜子取出来一只布兜,把撒佛花放在兜里,置于床前。他的力气大,两枚胡桃放在手心,“咔嚓”一声夹得稀碎。
他把里头的肉挑出来吃了,越吃越香。他吃得有些口渴,一饮而净昨日的冷茶,他自己胡乱冲的茶比公主的点茶差远了。
公主是一个要强的姑娘,她最近在苦练点茶,不想输给京中闺秀。
她一日点十几盏茶,请身边的人品尝,希望能说出来口感和优缺点。
狄青不懂点茶,公主给他喝茶,他都喝了。公主满怀期待地问他,他说不出来茶的好赖,心里十分难过。
他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自己和公主是两个世界的人。
公主虽然自幼不受重视,但她是皇帝的女儿,她只要轻轻一跃,她会是天上最尊贵的女儿。
而他出身乡野,家中虽不至于贫寒,开蒙读过几本书,能写几个字。可是他一辈子竭尽力气,他都爬不到那个地方。
他身无长物,钱财不足,他收了公主的礼物,想回赠她一份新年礼物。
除夕那一日,他特意去了东京的大相国寺一趟。他远远闻见炙猪肉的味儿,他自己很喜欢吃这个肉,做得比羊肉都不差。大相国寺明明是和尚的寺庙,却是烧朱院的炙猪肉卖得最好。
和尚惠明很会烹饪猪肉,他做的猪肉在东京城是一绝。每次一整头猪新鲜烧出来,排队来买的人能绕烧朱院三四圈。
狄青半夜跑出来排队,依旧不是头一个。他前头有四五个人,他胆战心惊地看着那几人,生怕他们买完最好吃的部位。他看着烤得金黄发脆的烧猪,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这个猪腩肉,要五斤!”
五花肉有肥有瘦,最好吃了。
切肉的僧人一刀下去,把烤得酥脆的五花肉砍成小块,用荷叶包上,又添了小巧的竹签。狄青把肉拢在怀里,踩着浅亮的朝霞出城。他把炙猪肉碰到公主面前的时候,肉还是温的,没凉。
看见公主的那一瞬间,他突然想打死自己,为什么脑子一抽就买了炙猪肉!
猪肉低贱,不如羊肉价贵味美,他自己爱吃的东西不代表公主爱吃。皇宫多吃羊肉,据说一年要杀三百多头羊。而且谁家一大早上吃猪五花肉?
也不嫌腻得慌!
他仿佛被人抽了底气,低头说:“公主,这是大相国寺的炙猪肉,青尝着好,不知道您吃不吃得惯……”
“这么早,我竟然有烧猪肉可以吃!”志冲十分惊喜,“小青你来得正好,我点了茶,我们吃肉配茶最好!”
她把自己点好的茶递过去,上面打的茶泡蓬松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