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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宋疏迟,我明明跟你说过,你不要骗我。”

不要骗她。

世界有各自运行的法则,一旦开始脱轨,什么都会崩盘。

可她成为他算计里的棋子。

棋子是不会离盘的,就像她现在真的很想起来痛骂一顿为什么,却总是在触及他因为她出现褶皱的白衬衫。

吞咽下所有的话。

和她以前千百般推演过的一样,洛希极限来了,她一无所有的在赌桌上也顽强地扒着边缘不愿意下来。

太多想要的问题没有得到答案,在他要开口时,门口倏地被敲动,僵持着的氛围被涌动进来的陌生空气打断。

“那个……”巫宇小声地说,“方欣来了,说是顺路来看看夏夏,也有点事情想问。”

宋疏迟只冷硬又强势地扔下俩字。

“——出去。”

“出去看看吧,她来找你的。”

逢夏已经看得懂他们眼神里的深意,她和方欣本身就没有过什么交集,撇开眼:

“反正,我们也需要冷静冷静。”

说完,逢夏的目光便固定在窗外飘落的雪,毛绒绒的堆叠在沪市步步奇幻奢靡的高楼建筑间,江城也是如此,只有权贵才可以享受到最不被遮挡的天地。

不知为什么。

她想看海了。

/

方欣本来是为了顾泽西来的,她就在逢夏病房门口等,门没关紧,私人病房再怎么也能听到一点争吵的声音。

她确认完男人眼里沉郁的情绪,聪明的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

他们这圈,金丝雀闹脾气,可以换,却没有必要哄。

时时刻刻认准自己的位置,才是安全存活的方法,但这也不过是最基础的准则之一。

对面的人可是宋疏迟。

他永远骄傲、永远高高在上,也永远,是所有人望其项背,只知费劲抬头似朝拜瞻仰的存在。

高傲如他,必忍不了逢夏那般不知进退的咄咄逼人。

方欣跟他在学生会的这久,察言观色早已做到极致,主动靠上去,柔声轻问:

“没事吧?”

“说。”

往上凑的身影还未步入安全范围,就已被制止。

男人身形隽立,下颌线条锋利明晰,微敛着眼,眼睫落下一片缠绵而温柔阴翳的,是女孩子一眼能被击中的优越长相和那种与生俱来的矜贵气质。

准确一点叫,惊鸿一瞥。

方欣莫名想起学校里的人都这么说。

——少爷看着温柔,实际上总感觉他很疏冷,就像人人用最美好的意象惦念,却也永世难及的清冷月,可能是良好的家教修养使然,他天生不费吹灰之力能得到的东西太多,事事游刃有余、波澜不惊,再来睥睨这乱花渐欲迷人眼的人间,便只剩下如神明审判一切的高傲和冷漠。

——世间规则繁多,可一切皆由他意。

他能得到太多。

便没有什么是他真正想放在心上的。

就像从刚才到现在,他甚至都从未真正地抬眼看她一次。

……

方欣不知是不是被刚才那段类似争吵的对话触动敏感的神经,人人都有心底最阴暗的角落,人人都想看他那双眼因为自己掀起波澜。

“逢夏根本不喜欢你。”

她说。

话音落下。

对面一直疏冷的男人,掀开眼皮,视线冷淡地掠过来。

只一眼。

方欣心跳加速,特地把每一个字都说的很慢,是江南的女孩儿特有的温软语调,千回百转悠然如小夜莺的声音。

“我之前问过她。”

那时还在2 cb。

看不过眼逢夏这么嚣张的女人在挑衅,说她抓不住宋疏迟这种男人,他不会真正喜欢谁的她也配不上。

“她回答的很无所谓,她说,‘我为什么要在意他真正喜欢谁?我只要宋疏迟庇护,我和你们一样妄想,我不要他的人,懂吗?’”

宋疏迟忽然轻笑了声,唇角弯起,主动朝她的方向走近。

举手投足的那点斯文和温柔,看得方欣短暂地愣神了几秒。

她像受到鼓励,继续说:

“逢夏是来捞钱的拜金女,她和那些低劣的情·色……”

这句没说完。

男人皮鞋的脚尖抵上她,不近不远的距离,足够能看清他略有兴味的眼,似乎是真觉得好笑,声音又磁又沉。

也在这一声笑里,他问:

“那你呢?”

下一刻。

男人那只冷白而漂亮的手,也是那只白衬衫袖口染着猩红血渍的手,抚上方欣的脖颈,她的青筋脉络都在瞬时滚滚跳动,似是不耐烦的忍耐机会已经结束,也可能是从病房里出来那点独独对她有的好脾气,早就消失殆尽了。

手指用力,猛地掐上去——

拓印出完美又漂亮的指痕,死死的,牢牢的。

漫不经心的动作和姿态,像在掐死一直谁都看不见的蚂蚁。

方欣眼瞳瞬间惊恐的放大。

宋疏迟微微偏头,眼底反射出些许怠懒的笑,一字一句顿地问:

“——你算什么东西敢对她评头论足?”

方欣自出生便被捧在云端生活,要的是最贵的,有的是最好的,人生顺风顺水,是女孩儿们私底下会艳羡一句——

“啊,我也想活成她那样。”

而在今天,她第一次体验什么是被人蔑视,对待如尘埃,步步窒息的感觉。

脖颈上扼着她的那只手,好像硬生生能将身体的链接部位分割,面容不受己控挣扎出最狰狞的神色,脸色涨红,呼吸声又粗又沉,眼前的景象模糊成漆黑无边的炼狱。

是沿着皮肤层层渗透的压抑。

急速被剥夺的氧气,恐怖和绝望源源不断地往脑神经里涌动。

而一直淡漠望向她的那双眼,沉暗无边,甚至可以说的上是平静得可怕,眼睛在笑,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悲悯和同情。

“你知道你像什么样的人吗?”

“自以为高高在上、什么都唾手可得,放不下架子卖弄风骚,也不甘心喜欢的人事物被夺走,便只会在暗地里使一些卑劣的手段来增加自己的优越感。”

“——你知道逢夏是什么样的人吗?”

“她的感情纯粹而炽热,敢直白光明正大地说不要我,也敢不顾一切的说喜欢我,她的世界观里没有你们的尔虞我诈,不是因为她没进过你们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圈子,是因为她进过你们的圈子依旧如此。”

他们以为逢夏是三流不堪入目的网红,她早在青春恣意的十八岁就早已年入千万,经过万众瞩目,也受过万人唾骂。

她生得太漂亮,会跳舞,会主持,能撑场子,懂得说场面话……像她这样的女孩,有很多、很多来钱的方式。

可她不当金丝雀,不为权贵屈膝,不管对面是谁,敢骂、也敢担责任。

她有梦想,她要万人空巷,要扬名立万,要享受最热烈的爱与被爱。

她要的,从始至终不过是人生自由。

天真的人,不代表没有见过世界的黑暗,恰恰因为见到过,才知道天真的好。

这是逢夏。

他再没见过比她纯粹勇敢的女孩儿。

宋疏迟轻笑了声:

“是我追的她,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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